雅虎持有的阿里巴巴(微博)集团股份是雅虎的“明星资产”。这部分资产价值数十亿美元,并帮助雅虎涉足中国市场。雅虎目前面临的问题在于,雅虎与阿里巴巴集团之间存在股东协议,使阿里巴巴集团其他股东有权优先回购这部分股份。阿里巴巴集团CEO马云(微博)非常希望回购雅虎持有的这部分股份,毫无疑问他将行使这一优先回购权。这意味着,雅虎的选择远比外界想象中要少。
通过优先回购权协议,相关各方能够控制谁可以拥有公司股份。如果一方希望出售所持股份,那么协议的其他各方可以行使优先回购权,并收购这部分股份。优先回购权具有很大价值。这不仅能够保证股东掌握公司,还能应对其他希望出售公司股份的投资方。如果潜在收购方知道,竞购的股份存在优先回购权,那么可能将不会浪费时间出价收购。
阿里巴巴集团也存在这样的情况。如果潜在收购方出价收购雅虎所持阿里巴巴集团股份,那么必须报出足够高的价格,使阿里巴巴集团无法匹配这一报价。否则潜在收购方不应提出报价。因此雅虎很明确地知道,这部分股份唯一可能的收购者是阿里巴巴集团,而阿里巴巴集团的股东也知道这一点,并可能凭借这一优势以较低的价格回购股份。
很明显,阿里巴巴集团的优先回购权适用于任何类型的股份出售。不过如果仔细解读股东协议,那么可以发现,如果雅虎整体出售,这一优先回购权也会被触发。因此如果雅虎整体出售,那么竞购者将无法获得雅虎最具价值的资产。此外,如果潜在收购方希望出售阿里巴巴集团股份,那么定价机制意味着潜在收购方获得的收益不会很高。
根据股东协议,如果雅虎希望“转移”这部分股份,那么优先回购权将被激活。在协议中,“转移”被定义为“任何销售、转移、分配、赠与、处置,就这部分股权创建任何障碍,以及其他类型的转移,无论是直接还是非直接,并导致全部或部分股份出现法律所有人、受益人或经济效益发生变化的情况”。阿里巴巴集团可能会认为,雅虎整体出售是一种非直接转移阿里巴巴集团股份的行为,并将触发优先回购权。
不过,这样的看法并不一定得到认可。首先,有关各方本可以在协议中明确说明这一点,但协议中并没有相关条款。这可能是由于律师因疏忽在协议中使用了模糊的词句。
其次,优先回购权的触发机制要求原始股东首先获得第三方报价。这确定了一个基准价格,而阿里巴巴集团其他股东将可以确定是否在这一价格上行使优先回购权。如果雅虎整体出售,那么收购方不会对阿里巴巴集团股份进行单独报价,而只会对雅虎报价。雅虎也可以声称,“间接”一词仅仅适用于实际的股份,或是相关的期货和其他衍生品的交易。
阿里巴巴集团将会认为,雅虎的整体出售意味着阿里巴巴集团股份的间接转移。这一说法也能找到依据,因为协议中谈到了受益人变化的情况,而这在雅虎的整体出售中将会发生。此外,这一股东协议还确保阿里巴巴集团股东能够控制公司所有权。此外,为了确定阿里巴巴集团股份的价值,需要对整体出售价格进行分部分分析。
不过阿里巴巴集团的这一观点可能不会被接受。股东协议规定,如果出现争议,那么将在新加坡进行秘密仲裁,这一过程可能会持续数年,最终结果也充满不确定性。
需要指出,中国监管部门也可能会采取措施阻止任何阿里巴巴集团股份的转移,而马云也将施加影响力。任何想要收购雅虎或雅虎所持阿里巴巴集团股份的公司都会希望与马云建立良好关系。不过如果阿里巴巴集团回购股份失败,马云可能不会同意这样的收购。
阿里巴巴集团最简单的做法是提出优先回购权,阻止其他公司整体收购雅虎,或迫使第三方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潜在收购者可以继续推进收购并发起诉讼,但这可能导致收购中的融资更加困难。此外,收购者有可能将这一因素考虑进对雅虎的报价中。
有报道称,雅虎目前主要考虑出售公司的少部分股权,而优先回购权的存在可能是其中一个主要原因。直接出售阿里巴巴集团股份无法使雅虎获得较高的收益,而整体出售公司则将带来难以预见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