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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网络犯罪率难以寄望实名制

   时间:2012-01-13 14:21:01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前日,在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南山讨论组现场,有人大代表对腾讯公司董事局主席马化腾“发难”,认为QQ应该实名制,而且对使用者年龄做出限制,马化腾现场澄清说,QQ不是犯罪工具,“有人电话卖淫,运营商也要负责吗?”

近年来,实名制似乎是一种最为时髦的制度,但凡言及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实名制都会是某些建言者的第一选项。在个别领域,在特殊时段,实施实名制或许有其必要性,毕竟它只是一个临时措施,其带来的不便尚在公众的容忍范围之内。实施实名制的登峰造极者莫过于“福州实施避孕套销售实名制”,其荒谬性曾遭到公众的集体鞭挞。

深圳有人大代表认为QQ应该实名制,以降低网络犯罪率,是另外一个向度的实名制巅峰幻想。按照这样的逻辑推导,所有可以实现即时沟通的通讯工具都应该实施实名制,所有可能用来实施犯罪的工具,在购买时都应该实行实名制,比如菜刀、砖头、铁铲等。可是实名制真有立竿见影的降低犯罪的效果吗?建言者是否陷入了某种误区?

从微观层面而言,即使是在实名制的情况下,预谋犯罪者要想通过网络盗取他人号码,进行网络犯罪并非难事,仅此一点即让实名制的所谓作用大打折扣。另外,对于某些冲动型犯罪,即使有实名制的“紧箍咒”罩着,两人激情之下的相约斗殴,又怎会顾忌是否实名?还不是照样打得头破血流,两败俱伤。难道因为实名制了,两人就会在火头上自动灭火,转为握手言和。QQ也罢,MSN也罢,都是工具而已,工具可以用来行善,可以用来帮助他人,可以用来促进工作效率提升,当然也可以被某些人用来行骗,但这显然不是工具本身的问题,而是社会治理、法治环境和个体自身的问题。

跳出网络,从更大的社会范畴来说,网络犯罪的增加其实是现实情况的折射,打击网络犯罪是必要的,不过,以更敏锐的动作、力度涤荡现实社会中的犯罪才是真正的关键所在。从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网络犯罪主要是涉及诈骗以及卖淫嫖娼等。这些犯罪行为在现实社会中总会露出蛛丝马迹,或是受害者举报,或是犯罪嫌疑人活动猖獗,行事招摇,笔者个人认为,相关执法部门要想查处并非难事,问题在于,是不是每一起查处都具有威慑力?是不是每一次举报都能够得到高度重视?有雷霆之力的查处行动显然是比实施实名制更有效的措施。

网络犯罪的增加确实需要更严厉的监管,但我们同样需要高度警惕个人权利、隐私的被侵犯。其实,遏制网络犯罪的增长,不仅仅需要具体部门的雷厉风行,还需要更多制度的同步更新、落实。总之,以降低网络犯罪率为名倡言建立QQ实名制,非治本之策,即使实施也是漏洞百出的防火墙,难以取得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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