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针对携程多次利用“一个跟去哪儿网无关的火车票诈骗案件”,进行诋毁去哪儿网的恶意传播,去哪儿网副总裁戴政刊发了博文:从春运火车票诈骗事件,看记者报道的良知和携程的“出招”——直指携程散布不实消息,进行对去哪儿网的“诋毁门”。(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12385a0100xxi5.html)
1月17日,羊城晚报记者就此事向携程求证,携程方面回应:“去哪儿副总裁戴政的此番言论基本出于个人的揣测和想象,是无中生有,转移焦点。”(http://news.ccw.com.cn/internet/htm2012/20120117_959409.shtml)
1月18日,戴政再发博文,出示更多证据,来证明此次“诋毁门”,完全由携程一手炮制。(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12385a0100y0db.html)
戴政原博文如下:
看了携程“说我们无中生有”等等的回复,我笑了
——携程,你能再幼稚点吗?
坦白的说,对于携程传播去哪儿网不实新闻、诋毁去哪儿网声誉的这个事情,我们已经忍耐了很久很久了。因为这已经不是发生一次两次了。就因为这次携程的失道寡助,我们才获得了很多人的帮助,获得了足够的材料和证据。
好吧,对于本次这个“诋毁门”事件,让我一层一层来揭开携程“传播去哪儿网不实新闻、诋毁去哪儿网声誉”的面纱。我也学习携程,就命名为“诋毁门”事件好了:
第一层皮:
请大家打开百度新闻频道,在搜索框里输入“携程发布春运安全购票指南”,然后就会发现有一个“携程发布春运安全购票指南”的文章连接。打开这个连接,里面有四篇文章标题,出处分别是东方网、解放网、MSN中国、TOM。然后再点击每个连接,页面打开全部是“您访问的连接不存在”。
稍微有点公关常识的人都知道,网络媒体发布了的文章,除非是同一企业自己发布后、再同一企业自己要求删除,才能做到马上删除。否则,媒体自己发布的文章,企业要想删除,除了撤稿函说明证据、理由外,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所以,我想问携程一个常识性的、幼稚的问题,除了携程自己外,谁会没事儿删除携程的文章?如果文章内容没有鬼、发布来源没有鬼,为什么要删除呢?
我替携程回答吧,我们获知携程工作人员向媒体发布该文,并表示“这是去哪儿网的负面,我们要好好利用”的消息,并取了证。所以,在我给携程资深副总裁汤澜先生发了短信20分钟后,携程自己做了删除。
第二层皮:
携程向部分媒体通发了一个稿件,稿件的主标题叫——惊现“欺诈门” 去哪儿停止火车票预订业务;副标题叫——客人通过去哪儿购票遇诈骗损失惨重。
是不是特眼熟?是不是最近很多传播去哪儿网不实消息的“诋毁门”文章,都是如此标题?我们比对了携程的通稿和部分媒体的最终发布内容,涉及到恶意诋毁去哪儿网的文字99%相同。唯一不同的是,携程通稿原文里,最恶心的一句话“有奶就是娘”,没有被发布出来。
好吧,携程你可以不承认!因为就算是用后缀名为“@ctrip.com”的邮箱发出来的这个通稿,你们也会说那不是携程干的,是“携程的临时工”。你们也会说,没有邮箱的事情,我们都是先跟记者通电话、然后用QQ传的,还是离线。
第三层皮:
可惜某个撰写“诋毁门”文章的记者是个88年的小孩子,一吓唬就什么都说了。请看看截图,我真不知道什么叫“此地无银三百量”!我也不知道如果我是记者,当别人什么都没说的时候,我是不是会回答“我本人没有拿携程的钱”这句话。
所以,这个记者说“我本人没有拿携程的钱”!恩,那谁拿了呢?为什么要加“本人”?如果按照正常说话的逻辑,至少应该说“我绝对没有拿携程的钱”,才对啊!
截图中其他颜色是谁不重要,只要知道“隐掉的蓝色”是某记者就好了。
对了,携程的公关同学,这样的证据我还有很多。你们是不是不信?
第四层皮:
携程伪造消费者,定期对去哪儿网的产品进行诋毁;拼凑不实信息,诋毁去哪儿网的品牌……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我可以很负法律责任的说,我们手上还有携程某高层承认过去发布过、诋毁过去哪儿网的事实证据。如果携程的公关同学非要不承认对去哪儿网的“诋毁门”、非要继续百般抵赖、非要继续拼凑不实内容恶意传播、非要逼我们发布出来或法庭相见的话,携程,你剩下的30亿市值还将蒸发几何?!
我只想说,去哪儿网会认真做好自己的产品和品牌,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也非常欢迎所有媒体朋友们及消费者的检查和监督。去哪儿网不光要在流量上超过携程三倍,还要在客户服务上、消费者满意度上,也要超过携程三倍。
至于携程,一家伟大的公司不能这么幼稚!等到我再扒你第五层皮的时候,我想我们就不会这么宽容和客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