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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冠拟申请海关禁止进口iPad 亚马逊等下架

   时间:2012-02-15 15:10:17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今天,唯冠与苹果之间的商标纠纷有了新进展,据外媒报道,唯冠将向中国海关申请禁止进口苹果iPad产品。此前iPad已在中国多地实体店下架,目前亚马逊(微博)等多家电商也不再提供iPad产品。

苹果近日也就此事发表了声明,表示已经购买了唯冠公司在全球十个不同国家的iPad商标权,并在香港法院获得支持。唯冠方面就此认为苹果缺乏诚意,并表示将“奉陪到底”。

亚马逊、苏宁易购(微博)下架iPad

中国唯冠科技代理律师谢湘辉周二称,该公司计划申请中国海关禁止进口苹果iPad平板电脑。此前一天,因为这场商标权纠纷,中国部分城市工商局已要求经销商停售苹果iPad。近日下架潮已经蔓延到电商。中新网IT频道在亚马逊中国搜索iPad,所显示的产品都是一些配件。苏宁易购iPad 2的销售页面也显示“本商品在此地暂不销售”。据报道,亚马逊方面表示,下架iPad 2此举并非直接由iPad商标权案导致,而是接到苹果公司通知,并根据自身销售策略进行调整。至本文截稿时,iPad 2在苹果官网正常销售。

苹果发布声明 唯冠表示“奉陪到底”

一向沉稳的苹果,也在近日对于商标纠纷一事发表了声明。据《新京报》报道,苹果方面表示,“多年前已经购买了唯冠公司在全球十个不同国家的iPad商标权。唯冠拒绝承认和履行涉及中国部分的协议。目前,香港法院已支持Apple。”中国大陆的诉讼仍在进行中。

另据报道,对于苹果方面面的声明,唯冠负责该起官司的李肃称“这表示苹果根本没有谈判的诚意,此前苹果的确在香港法院起诉唯冠,但这个官司还没有开庭,何来香港法院支持苹果一说。退一步讲,香港法律在大陆并不适用。”在谈到赔偿问题时,李肃表示,即使苹果放弃在大陆使用iPad商标,冠唯也会要求追赔。

29日终审 苹果或将面临三百亿罚款

据《新快报》报道,iPad商标权一案终审将于2月29日上午8时50分在广东高院第一法庭开庭。该案经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开庭审理,已于2011年12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苹果公司及下称IP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56万元,由两原告承担。随后,苹果不服深圳中院判决,并于2012年1月5日向深圳中院提交了上诉状,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但法律界人士认为,由于目前仍未提供出有力的新证据,苹果寄望终审翻盘的希望渺茫。

据了解,苹果一旦在29日终审败诉,除了面临深圳唯冠的巨额商标侵权赔偿外,还可能面临巨额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而易观国际(微博)的数据显示,从2010年第4季度到2011年第3季度,苹果iPad系列平板电脑累计在中国销售了362万台。若按照均价每台3000元计算,苹果在中国iPad系列产品营销至2011年第三季度,已经达到了108亿元人民币。若二审败诉后,工商局对iPad的最高罚款可以超过3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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