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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冠苹果辩4小时无果 沪直营店未下架ipad

   时间:2012-02-23 11:58:17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iPad商标权的纠纷继续发展。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起诉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案件,昨天在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进行证据交换,并对原告和被告各自提出的申请进行听证。原告和被告的律师交锋激烈,不过原告的律师说,双方和解的可能性比较大。

庭审交锋

唯冠:禁止苹果销售iPad

苹果:申请中止本案审理

昨天上午,上海是雨天,不过七点多钟就开始有国内外的媒体到达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法庭有44个旁听席位,不允许拍摄和录音,超过一半的媒体记者需要在法院外等候。

原告深圳唯冠的诉求包括,要苹果停止销售带有iPad商标的产品,拆除店面的iPad相关标识,销毁相关宣传品,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消除影响,并且承担制止侵权行为的开支一万元和诉讼费用。

原告和被告各自派出两名代表律师。在证据交换的过程当中,激烈交锋,法官几次提醒双方要控制情绪。

唯冠方面带来一台“超薄液晶显示器”,土黄色的纸箱子上有粉红色的四个大写字母IPAD。试图证明他们在2000年注册IPAD商标之后,在生产相关的产品。

而苹果方面就质疑这个IPAD显示器到底是真的批量生产,还是为了打官司特意制造,苹果方面的律师提出,唯冠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应该有这款显示器的生产和销售记录,但是唯冠没有能够提供。

被告苹果方面出示的证据包括iPad商标的转让协议呈批表,表上有深圳唯冠的法人代表杨荣山批的“准”字。不过唯冠方面说,这项证据是复印件,不是原件,他们不认可。

控辩双方还分别提出申请。原告深圳唯冠希望法院责令停止被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禁止销售苹果iPad平板电脑。而被告则是要求法院终止本案的审理,并且认为原告明知涉案商标权的归属存在争议,但是避开涉案产品的生产者,只选择授权的销售商提起诉讼,明显存在恶意并且浪费司法资源。法官在听证之后表示,会根据双方证据的情况,对申请做出书面回复。

唯冠律师称和解可能性大

证据交换和听证持续了4个小时,在中午1点结束。原告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律师谢湘辉跟现场的媒体表示,对之后的判决结果有信心。

谢湘辉:今天开庭情况很好,我觉得法院应该会尽快作出裁决,有关“禁售令”的问题。我们已经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说明苹果公司已经构成侵权,不立即制止它的侵权,就会对我们造成进一步的损失。这个侵权诉讼我们有把握。只要法院尽快做出禁售令或者尽快做出判决,我们就达到目的了。

之前有媒体分析说,苹果在中国大陆的总经销商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如果败诉,可能导致iPad在整个中国大陆地区被禁止销售。不过事实上,在浦东新区法院被起诉的是苹果旗下的另一家公司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少了“电脑”两个字,负责的是苹果在上海的三家直营店。原告律师谢湘辉说。

谢湘辉:现在针对起诉的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是苹果上海所有直营店的业主,因此可能会涉及苹果在上海所有直营店的销售。

记者:其他区域还会采取类似诉讼么?

谢湘辉:会的,实际上我们也是在逐步推进,不可能一下在全国提起那么多诉讼。

虽然昨天证据交换的环节辩论激烈,但是谢湘辉对媒体表示,双方和解的可能性“很大”。

谢湘辉:我觉得和解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实际上我们也承认苹果iPad是一款很好的产品,除了使用iPad商标是侵权之外,其它方面,消费者对苹果的产品还是很认同的。

记者:(中国大陆地区的)iPad商标准备多少钱卖给苹果?

谢湘辉:这个我没办法决定,双方实际上还没有开始正式的谈判,有关赔偿以及苹果是否购买(中国大陆地区的iPad商标),购买的价格,都是双方正式谈判要讨论的问题。

而谢湘辉也坦言,目前主要的工作,仍然是“维权”。

谢湘辉:坚决维权,要求苹果在全国范围内停止销售带有侵权商标的 iPad产品。我们会在工商查处的地域进一步扩大,也会根据法院这个判决的情况,进一步向更多的法院提出要求发禁售令,禁止苹果和它的经销商销售侵权产品。

原告深圳唯冠的两名律师在法院门口被媒体围住采访十多分钟之后离开,而被告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的律师昨天表现相对低调,完成证据交换和听证之后,避开现场媒体,离开法院。一位律师把手机转到来电提醒,并且回复本台记者的短信说,苹果公司没有授权他们接受媒体采访。

而上海的苹果直营店,昨天照常营业,iPad也还可以买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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