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上海浦东法院就深圳唯冠起诉苹果商标侵权案作出裁定,驳回深圳唯冠提出的“iPad”禁售申请,中止诉讼。有分析认为这与本月29日的广东省高院终审判决有较大关系。深圳唯冠方面表示,希望能在开庭前与苹果达成和解。
中止诉讼是在等广东省高院结果
何为中止诉讼?按照通俗的说法,就是暂停诉讼,将判决时间暂缓。同时也意味着,判决的结果还未定。为什么未定?昨日深圳唯冠方面的律师谢湘辉向南都记者表示,庭审时他不在现场,但听同事说,法院给出的说法是希望等到本月2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诉讼结果出来之后再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法院那边是在等等看,但其实我觉得不需要等。”谢湘辉说。
事实上,早在庭审当天,苹果方面提出目前纠纷还存在需要取证的地方,申请中止审理,法院给出了同意其申请的裁定。
昨日公布的驳回“禁售令”则是最新的动态,这意味着目前来说,至少在2月29日之前IPAD不会下架。
深圳唯冠表示愿与苹果和解
虽然在法庭上双方火药味浓厚,但在庭外,深圳唯冠却已向苹果方面抛出“橄榄枝”。谢湘辉昨日表示,深圳唯冠确实在与苹果公司就和解问题进行商谈,但具体的商谈细节,比如和解条件、方式,“IPA D”的去向等,谢湘辉称目前无法透露。他同时表示,如果在本月29日广东省高院开庭前达成和解,那场官司就不用再打了。
迄今为止,深圳唯冠与苹果公司已经就IPAD进行了3次法庭交锋,前两次分别是在深圳和惠州,在深圳的诉讼是苹果公司诉深圳唯冠,苹果公司败诉;第二次唯冠诉苹果惠州经销商———深圳顺点连锁电器公司,唯冠胜诉。南都记者注意到,前两次的判决结果实际上将IPAD的商标“绣球”丢给了深圳唯冠。而此次浦东法院的结果虽然驳回了“禁售令”,但并不代表最终结果。由此看来,2月29日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将成为决定商标权之争最终结果的关键性判决。南都将持续关注该案的进展。
律师说法
驳回“禁售令”是对的
但不代表唯冠输了
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焰认为,法院驳回“禁售令”是对的,因为原告要求法院为停止销售另一方的产品提供法律支持,必须满足4个条件:一是给原告带来不可估量、不可挽回的损失;二是确认侵权行为存在的可能性;三是原告要交一定担保金;四是不能损害公共利益。显然这4个条件目前一个都不符合,因此法院驳回“禁售令”也是有法可依的。“但这不代表唯冠输了,最终的结果还没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