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上午消息,北京纽曼理想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曼公司”)因使用42套盗版微软软件被法院判定侵权,并向微软支付赔偿及诉讼费用共计人民币41万余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对纽曼公司侵犯微软公司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的一审判决结果。法院认定被告纽曼公司非法使用42套Microsoft Windows和Microsoft Office 系列软件的侵权行为成立,依法判令纽曼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微软公司支付赔偿及诉讼费用共计人民币41万余元。
纽曼公司是国内一家比较有影响力的高新技术行业的旗舰企业,主要从事移动存储产品、通信产品、数码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早在2009年12月,微软公司就因该公司使用多种微软盗版软件的行为向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进行投诉。
2010年1月19日,行政执法人员对纽曼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纽曼公司经营场所内的电脑安装使用了Windows XP中文专业版、Windows7旗舰版、Office2003中文专业版和Office2007中文专业版四种盗版软件,共计42套。2010年7月,行政执法总队对纽曼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金26,000元。
然而此后,纽曼公司仍然拒不整改其侵权行为。在多次磋商无效的情况下,微软公司于2011年1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审理过程中,微软公司亦曾尝试与被告沟通,但纽曼公司拒绝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侵权纠纷。最终,经过近10个月的审理,法院于2012年1月18日作出一审判决。
微软(中国)有限公司法律及公司事务部知识产权总监谈瑞琼表示, “本案惩治了使用盗版及未经授权软件的不法行为,对于那些依然忽视他人知识产权的企业具有重要的警示作用——企业必须停止此类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