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晚间消息,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今日就深圳唯冠提出的临时禁令申请、苹果提出的中止审理申请分别作出了裁定:驳回原告深圳唯冠要求责令被告苹果停止销售“iPad”平板电脑的申请;本案中止诉讼。唯冠代理律师马东晓表示,裁定并非判决,中止并非终止,只说明苹果在此案期间可销售iPad产品,本案仍将继续审理。唯冠代理律师肖才元向腾讯科技表示,苹果销售iPad依然侵权,只能说唯冠暂时无法申请法院对其的侵权采取强制措施。
唯冠申请禁止令遭驳回
据悉,针对唯冠提出临时禁令的申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深圳唯冠的申请获得法院支持的前提条件之一是,被申请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而美国苹果公司等与申请人之间就涉案商标因转让合同引起的权属纠纷正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中。美国苹果公司使用“iPad”标识是否构成侵权尚难定论,予以驳回。
针对苹果中止审理的申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苹果销售的“iPad”平板电脑来源于美国苹果公司,美国苹果公司和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已就涉案商标因转让合同引起的权属争议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虽于2011年11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但美国苹果公司等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该案尚在审理中,故裁定中止诉讼。
唯冠代理律师马东晓在接受腾讯科技采访时表示,本案目前仅是中止审理状态,不是终止审理,也不是已经宣判,所以过度解读意义不大,将会与唯冠方面就下一步的诉讼策略进行商讨。
iPad销售暂获护身符
马东晓同时表示,驳回提出临时禁令的申请,意味着苹果在本案宣判前仍可以销售ipad产品,但是这种行为依然属于侵犯唯冠知识产权的行为,只能说暂时无法在法律上对其进一步追究责任而已。
负责唯冠诉顺电惠州家华店销售iPad产品侵权案的广元律师事务所的肖才元律师(微博)也向腾讯科技表示,此案裁决中的驳回也好,中止审理也好,都是程序问题,并非对苹果或经销商是否侵权做出判断,所以与之前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经销商侵权判决并不矛盾。
他表示,苹果虽然暂时仍可以销售iPad产品,但是并不等于不侵权,只能说唯冠暂时无法申请法院对其的侵权采取强制措施。
曾介入此案的一位律师向腾讯科技表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今日的裁定意味着唯冠多点开花、以打促和的诉讼策略暂时失效,把重心重新聚焦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苹果及IP公司诉唯冠侵权的诉讼上。
该律师认为,虽然唯冠的禁止令被驳回,但并不意味着苹果在此案上的被动局面得到扭转,但是上海方面的裁决算是给ipad的销售一个暂时的护身符,各地工商部门此前轰轰烈烈的下架行动或许将暂时高一段落。
注: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
终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