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阿里宣布将私有化并申请从港股退市。媒体报道阿里此次回购“溢价60.4%”,而马云更是声称“私有化要约可以为股东提供具有吸引力的变现机会”,似乎阿里的私有化是扔给了投资人一个香饽饽。但是,包括著名投资人薛蛮子的《蛮子文摘》等评论声音立刻指出:阿里此次私有化,仅仅是以上市价格回购,它当前市值远低于上市之初;而与此同期,百度上市到现在市值翻了十几倍,腾讯更是达到近50倍。
为什么会出现如此鲜明的反差呢?是阿里的发展不如百度和腾讯吗?不是,阿里早就雄霸中国新兴的电子商务领域,只是马云对待投资人太不厚道。
在一贯立场上,我向来支持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因为由投资人选出的董事会往往与企业的长远利益相悖,从企业使命角度来讲,私有化退市更有利于企业的长期生存和长远发展。对于那些企业创始人已经离开的上市企业,职业经理人大多短视,或者为自己的私利大肆挖墙脚,或者为年报、半年报、季报,疲于奔命。尤其在美上市的企业,为迎合华尔街的口味,并购、拆分,粉饰太平、饮鸩止渴。这种行为玩死了很多优秀企业,例如卡尔·伊坎极力推进了摩托罗拉的拆分和出售,使其彻底丧失了重振的可能。就连乔布斯也在80年代中期一度被赶出苹果,以至于苹果在90年代几近消亡。所以,在我一向的观点中,企业如果依靠自身实力能够快速发展,就不要上市;已经上市的,只要有能力退市,坚决退市。
但阿里却不属于这种情况,一来创始人马云始终是阿里的实际控制者,二来从发展轨迹看,到目前投资人的利益仍然与阿里的利益是一致的,退市会造成投资人利益的直接损害。然而我仍然欢迎阿里退市,并且这一次是站在投资者的立场上。相信会有人质疑我的态度,批评我这岂不是自相矛盾么?让投资者赞同阿里退市,承担如此之大的损失。
记得阿里刚刚登陆港交所的时候,曾被冠以“最大市值互联网公司”、“香港新股王”等美称,而又因后来的不佳表现被戏称为“港股版中石油”。即使是这样,此前我也一度坚定地认为无论面对多大的挑战,对于认同阿里价值的投资者而言,长远的回报都将是丰厚的。因为阿里不是一个单纯意义上的高科技概念股,阿里所代表的是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孙正义的选择证明了马云的价值,而雅虎的控股与深度合作则更让人看到阿里的希望。至少在很长时期内,我都是这样认为的,选择了阿里股票的投资者也是这样认为的,雅虎更是这样认为的。
说实话,我从没有料到马云的阿里巴巴后来会如此成功。阿里发展的每一步都向人展示了这个曾经被认为是“BBS翻版”、“土得掉渣”的中国式电子商务的非凡创造力。事实证明,马云确实带领阿里开创了电子商务的辉煌局面,但他对投资人的态度却让人极度失望。
马云是一位出色的演员和商人,中国成语讲“无商不奸,无奸不商”,马云深谙此道。其实马云在这方面的功力,从当年雅虎收购(控股)阿里巴巴能够被马云反过来说成是阿里收购雅虎(中国)就能够见其一斑。从股权上讲,阿里是雅虎的子公司,只是雅虎以10亿美元加上雅虎(中国)的资产作为收购阿里的代价而已。而且这次宣布要私有化并退市的,只是阿里的B2B部分,此前这一部分单独在港上市的。雅虎控股阿里原本是下了一步好棋,算得上是杨致远和孙正义的得意之作,这一点从控股之后阿里蒸蒸日上的业绩可以得出结论,直至今天阿里雄霸中国电子商务领域。在阿里后来的飞速成长和海外市场的拓展当中,雅虎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但马云下了一盘更大的棋,杨、孙都成了他的棋子。事实上,如果不是马云转移淘宝资产,阿里确实能够成为雅虎至关重要的资产和重振的支撑。但马云一招“釜底抽薪”让杨致远一夜之间从相中千里马的伯乐变成了冤大头,在董事会面前颜面尽失,不得不最终辞职。而淘宝资产转移事件,也使中国其他通过VIE方式运作的企业差一点都成了马云的棋子,并且是弃子!
马云在阿里十周年庆典的时候曾经说过,“我们永远会坚持客户第一,员工第二,投资人第三,让所有投资人骂我们吧”。我们知道,任何一个企业,都不会把供应商、经销商等上下游因素放在这个列表当中,那么除了客户、员工,就只剩下投资者了,当几个方面的利益发生冲突、甚至“零和”的时候,他首先牺牲的就是投资者的利益,实际上就是把投资者放在了最末一位,放在了刀俎之下、炉火之上,或切割、或炙烤。所以才会产生阿里业绩不输网易百度而股价却节节走低的怪现象,像极了中国A股的思路:只管抽水,不管投资者死活。这样的企业,完全没有投资的价值和必要。至于阿里私有化之后,会不会回购雅虎手中的股份,会不会反过来收购雅虎,这些事情其实与投资人都毫无关系,不用念念不忘了,因为马云压根没打算让投资人从中分到一杯羹。
其实马云当年庆典上用那番话表明心迹的时候,包括雅虎在内的投资人都应该及时撤退了,而且那个时候做出选择,比今天更能够全身而退。所以今天,站在投资人的角度,我们完全应该鼓掌欢迎阿里退市,就当是割肉求生、刮骨疗伤罢了。毕竟此次退市,还是在目前的股价上有着不低的溢价。马云已经很仁慈了,投资者们还是“领情”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