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唯冠科技围绕iPAD商标维权的诉讼从一开始就闹得纷纷扬扬,现在又出现了唯冠董事长杨荣山与公关公司和君创业互相指责对方的事态,可见双方因利益纠葛出现了严重分歧,让这场扛着民族维权大旗的所谓国际商战再添变数。尽管大多数人认为唯冠与苹果的iPAD商标之争是中国企业应用法律手段进行权益保护的好开端,但我认为唯冠这样的维权,其实是无奈之举,更不必将唯冠塑造为运用法律捍卫权益的典范,在iPAD商标侵权与唯冠破产需要偿债资金这两者之间,不必人为地建立必然联系。
唯冠商标维权首先打上了很深的民族色彩,将民族情结中的那种民粹情绪进行大肆渲染。如果唯冠状告的不是一家美国企业,如果苹果有国有资产控股或者参股,这场法律官司在中国根本就打不起来。唯冠维权是法律维权意识的利益伸张,但并非法治意识的进步,同样这样的维权还是科技技术创新的阻碍。如果唯冠科技具有苹果这样的实力与技术,应该拿产品出来说话,而唯冠的产品我们也看到了,极端落后。如果唯冠不具备苹果的技术实力,也认可苹果在产品技术上能够给消费者贡献更多好的服务,那么仅仅是因为商标的话,双方进行商标的转让不是一件难事。不过问题在于,唯冠是为了转让商标呢还是希望借商标侵权赚到更多偿债钱。
再者,我们要看到,所谓的唯冠维权也只是法律程序要件上由唯冠做维权,真正支配这场维权战役并从中得到利益的是实际控制唯冠的中国银行、民生银行等8家银行,与其说,唯冠因为具有法律意识而应用法律手段积极维权,还不如说唯冠抓住了可以偿债的救命稻草。2010年8月,唯冠主席杨荣山欠债3350万被颁令破产之后,中国银行、民生银行等8家银行成为实际控制人。杨荣山虽然否认了“唯冠要求苹果公司赔偿100亿元的传闻”但是同时也承认了“唯冠处于财务危机中,还没有公开要求具体赔偿数字,要首先保证债权人的权益。”也就是说唯冠希望通过苹果这里弄到赔偿债权人的资金,应该不低于4000万元吧。可是,唯冠的破产与苹果商标侵权有必然关系吗?实际控制唯冠的几家银行迫使唯冠从商标维权上捞回企业破产赔偿的资金又有多少法律依据呢?杨荣山既然得到了银行及利益集团的摇旗呐喊,他内心期待的也远远不是商标转让权的费用,即使没有100亿元的天价索赔数字,那也不会是几千万那么简单,否则支付3.5万英镑获得了iPad的海外商标权的苹果怎么会与唯冠闹到这个程度呢?当然,随着唯冠科技与和君创业之间出现的因利益纠葛而产生分歧,苹果更快购买iPad的大陆商标权可能性加大。
在法治社会,倡导运用法律维护正当权益。通常来说,法治也讲究良法之治,通过施行有效的法制体系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在实现法律至上、权利保障内涵的同时,更多体现政治学中所谓的“善治”。但是唯冠围绕iPAD商标维权的战争,从一开始就在利益集团的指使下,陷入了借商标维权之名获取因破产偿债的利益纠葛中,甚至有狮子大开口般讹诈的势头。希望唯冠及其幕后主使者在运用法律手段合法维护商标权益的同时,将企业破产需要巨额资金偿债不要混淆起来,甚至打上民族的旗号希冀谋取不当得利。苹果公司在发挥自己创新领先技术和产品的同时,如果法律判定iPAD侵犯了唯冠在中国大陆的商标权,就应当按照法律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停止侵权,同时,为了服务消费者权益,呼吁苹果停止人为制造压货缺货以造成产品紧俏、哄抬价格的市场态势,这种虚拟营销的手法已经不再值得称道。
附录:唯冠iPAD商标维权案大事件
2000年 唯冠台北公司注册iPad电脑等多种电子产品的欧洲与世界其他各地的商标。
2001年6月和12月 唯冠科技(深圳)公司先后申请注册了两项iPad中国商标。
2006年 苹果在英国以撤销闲置不用商标等理由将台湾唯冠告上法庭,这场官司以台湾唯冠胜诉而告终。
2009年12月苹果用3.5万英镑获得了iPad的海外商标权。不过唯冠科技称,iPad的中国大陆商标权归属于其唯冠科技公司所有。
2010年2月 苹果与英国IP公司签订了一份《权利转让协议》,英国IP公司以10英镑为对价,向苹果公司转让有关商标的所有权利。
2010年8月 唯冠因金融危机破产,中国银行、民生银行等8家银行成为实际控制人。
2011年2月 唯冠和苹果iPad商标权之争首次在深圳对簿公堂,而这也是双方第一次正式交锋。
2011年12月 经过三次开庭审理,苹果一审败诉,赔偿和商标要求被驳回。
2012年2月唯冠科技赢得法律支持,部分地区苹果iPad被依法执行禁售令。同月唯冠在京召开发布会公布与苹果之间的iPad商标权纠纷详情,随后发生唯冠科技与其公关公司和君创业之间产生分歧互相指责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