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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ipad禁售 深圳唯冠不妨学学汉王!

   时间:2012-03-05 16:47:01 来源:新浪博客作者:赵福军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一家名为深圳唯冠的公司近日涌入媒体和公众视线,作为iPad商标在中国内地的拥有者,深圳唯冠试图通过诉讼方式,增强与苹果在商标权转让中得议价主动权。

面对苹果方面的拒谈、拒评以及选择继续上诉,深圳唯冠在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之时就积极借行政力量,驱动各地工商部门介入,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据深圳唯冠代表律师透露,目前已有山东、河北、湖南、四川、广东等9个省市自治区近20地工商部门介入调查iPad商标侵权案,未来还会有更多工商部门介入。公司同时正准备向海关提供材料,要求禁止苹果iPad的进出口。

工商执法部门的“积极”介入,因为能够执法创收,但也涉嫌滥用公权力,行政乱作为。一旦二审法院判决深圳唯冠败诉,认定苹果公司和唯冠台北公司在2009年签订的iPad全球商标转让成立,那么各地执法机关针对自己的查处行为又该如何收场呢?

当然,如果最终二审法院仍旧判决苹果败诉,那么对苹果公司而言,就只能选择退出中国市场、高价收购商标权益或者改名换姓三条路。

退出中国市场,笔者认为这条路苹果是不会走的。虽然国内众多Pad同行,都“狠”期待苹果iPad退出中国,从而在竞争中能多分点羹。

一方面因为,iPad的营收目前占到苹果公司收入的四分之一。苹果2011年第四财季净利润66.23亿美元,同比增长54%,其中iPad占营收比例的24%;另一方面因为,中国市场对苹果而言意义重大,2011年第三财季销售同比增长六倍,很快将成为苹果第二大营收来源地,这个市场苹果怎能放弃?

高价收购,对苹果而言,不乏先例。

2004年,汉王在国内注册了“i-phone”商标,并在一款目前已不再销售的智能电话机产品上使用了该商标。2009年7月18日,汉王与苹果公司签订了《商标和解及转让协议》。汉王同意将其在世界任何地方申请或注册的所有和任何与“iPhone”相关商标,包括中国境内的“i-phone及图形”和 “I-phone(美术字体)”等出售予苹果公司,苹果公司向汉王科技合计支付365万美元。

至于改名换姓,对苹果而言,也未尝不可。毕竟以苹果公司以及苹果旗下众多遭用户追捧的“传奇式”产品在全球的品牌影响力以及美誉度而言,头天改名换姓,第二天就会被媒体和果粉们主动传播全球的各个角落,只要产品质量和服务体验不变,换个名对消费者而言还是可以接受的。

深圳唯冠不妨学学汉王,还是见好就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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