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IT业的商战很多,官司也多。国内和国外的官司不同,国外以专利为主,苹果、微软、诺基亚、谷歌、三星相互之间的专利战没完没了;而在国内,最热闹的,在视频行业是版权官司,而IT企业却是与商标相关。
2012年伊始,唯冠和苹果之间的商标官司动静不小,不但四处打官司,唯冠还专门召开了一次发布会。2月17日唯冠在北京的发布会上,除了唯冠的CEO杨荣山和国浩合伙律师马东晓之外,还有和君创业总裁李肃。
李肃是个很有来头的人。作为和君创业总裁,李肃是我国最早介入管理咨询和投资银行领域的专家,90年代初初回国的海归。他在社会科学院做过副所长,还是美国休斯敦大学亚美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他参与过很多知名企业的并购和资本运营,如中石化,中远,三九等知名公司。
众多重量级的人物加入进来,看来这场商标争夺战正如马东晓律师所言,这就是一场商战,和企业的道德无关。
唯冠自己也拥有过iPad
唯冠的主业是做显示器,2000年前后打着Proview Logo的显示器随处可见。李肃说,在跟苹果交锋的那段时间,唯冠已经是全球显示器领域前五强的代工厂,年销售额超过100亿。
杨荣山对iPad格外熟悉,他对这四个字母的解读并非市面上的iPad平板电脑,而是internet Personal Access Device(互联网接入产品),中文翻译叫网络个人接入设备。他说,唯冠当年花了3000多万美元开发一系列产品,当时是跟美国国家半导体合作。
唯冠的iPad并不是一个独立的产品,而是一个概念家族iFamily。除了iPad,他们还有iSystem、iweb和idvd等产品。2000年,唯冠在香港做了一个全球的新闻的发布会。产品的一个理念是,通过网络实现很多功能,而不是把所有的功能都安置在电脑里。
最近,网上流传这一张打着iPadlogo的唯冠电脑图片,很有点像苹果早年的iMac。杨荣山称那就是当年唯冠的iPad,当年它行销世界各地,不仅英国最大的家电联盟在卖,墨西哥的教育部也在积极推广。由于没有美国的iPad商标,唯冠的iPad在美国是以OEM的形式买给惠普进入美国市场。
唯冠在2003年之后还在研究新一代iPad产品,他们甚至因此结缘摩托罗拉。当年唯冠规模并不大,但却能从50个目标中脱颖而出,合作智慧家庭项目,就是用的iPad与iFamily的概念。
但当年的平板面板并不普及,唯冠iPad是显像管做的,杨荣山坚称和现在的iPad一样,当年唯冠的CRT显示屏也支持触摸操作。不过,他也承认,CRT在面对如美国北部、德国等国的干燥天气,很容易让触摸屏产生误操作,唯冠版iPad并没有成功。
杨荣山和李肃对于唯冠版本的iPad不乏溢美之词,甚至说苹果抄袭了iPad的概念。但细细分析,其中漏洞颇多,可信度大打折扣。
其一,唯冠版本iPad只有图片没有实物,甚至到eBay和淘宝上去淘二手,都找不到;其二,98年的操作系统是否支持触摸屏都是问题,而且在2万多伏的设备支持触屏,安全性堪忧;其三,唯冠的主业是显示器,而且主攻代工,是否有能力做主机值得怀疑;其四,如果十余年前,唯冠就掌握触屏显示屏技术,现在绝对是香饽饽,而不必如此落魄。其五外,唯冠的专利中,就根本没有支持触屏的显示器专利。其六,唯冠版的iPad与苹果iPad根本不是一类设备,前者是电脑,后者是便携设备。
iPad商标如何转移
唯冠与苹果的商标交锋不止一次。
早在2003年,苹果去欧洲注册iPod音乐播放器的商标时,由于iPod和iPad仅差了一个字母,属于类似商标。唯冠跟苹果打了三年诉讼,花了不少钱。最终放弃了继续缠讼,撤销了对iPod的抗辩。这是第一次跟苹果交锋。
在苹果发布iPad的前一年。唯冠遭遇到了金融风暴,受到了重创。
08年,唯冠在美国两个最大的客户突然倒闭。唯冠手里库存超过4.5亿美元,营收规模每月达到2亿美元。突然的变故导致显示器市场突变,产品大量滞销。短短几个月,显示器的单价从250美元跌到140美元,相当于60%库存叠加亏损掉。而唯冠欠银行和供应商的钱却一分不能少,欠款额达20亿。
09年8月左右,唯冠再次遭遇到苹果,但这一次不是苹果亲自出马,而是一个壳公司——英国的IP公司,这家公司的简称是iPadL。IP公司跟唯冠联系,说公司刚刚仅七天,发现与公司名称等类似的iPad商标在唯冠手里,希望能买下来,还询问唯冠在全球还注册了哪些商标。唯冠据实相告。
此时的唯冠正面临财务危机,而公司在海外有近20个工厂和办事处,不得不收缩战线。这时台北的麦律师跟杨荣山提起有人(IP公司)买iPad商标,而台北也正在收缩。商标收购谈下去,后来,律师问IP公司出价2万英镑可以么,被杨荣山骂了出去。他说,这点钱还不够注册费。
也许是摸透了唯冠的状况,苹果的壳公司IP公司口气强硬。一方面价格方面分毫不让,一方面威胁要以诉讼的方式申请撤销唯冠的iPad商标。唯冠刚因iPod跟苹果打了几年官司,又恰逢收缩战线,不愿再生事端,就主张卖掉。于是,当年年底便在在台北签了个协议。
当然,即便手握协议苹果也不敢贸然在中国开卖iPad。在美国iPad上市半年后,苹果总部了解到唯冠处在破产边缘,iPad商标已经被八大银行查封,才在中国开卖。而此时的八大银行觉得唯冠的机会来了,八大银行开了一次联席会,形成同盟,由李肃总协调,组织律师团起诉苹果。
对于这个商标协议,李肃颇有几分微词,他罗列了几个美国律师朋友的观点:
1 苹果不应该误导唯冠卖掉商标。IP公司承诺自己的业务不跟苹果冲突,而事实上却做了同一类的电子产品 2 IP公司在特定的条件下,威胁要告唯冠公司,显失公平。 3 小公司是苹果注册的虚假公司,连律师的名字都是假的,这种欺骗手段获得的商标,美国律师认为是带有欺骗性的。
但行内人都看得很明白,这些说法太过牵强。1 苹果做的产品与唯冠的iPad根本就不是一个设备,一个是移动设备,一个是桌面设备,相差太远。2 通过法律方式去威胁也犯法的话,那是不是打110也犯法? 3 如果苹果公司明目张胆地去跟唯冠谈,后者必将狮子大开口,那才是蠢到家了。
2 李肃自己则认为,由于苹果买走了iPad商标,让唯冠失去了机会。这显然是一个无稽之谈的结论,连杨荣山都不好意思接受。事实上,在苹果iPad上市之前,唯冠持有这个商标的时间足足有9年时间,而苹果iPad上市之前,唯冠已经处于半倒闭状态。
iPad商标权诉讼交锋
有趣的是,iPad商标案是苹果最先告的唯冠。2010年4月,苹果发布了iPad,当时还没有进入中国,就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一个权属诉讼,把台湾唯冠和深圳唯冠告上法庭,这成为一系列诉讼的第一场。
2011年3月,唯冠向西城区工商局提出了诉讼,认为在商标没有转让之前,深圳唯冠是iPad商标毫无争议的权利人,苹果公然使用这个商标,构成了商标侵权。6月16日,北京工商局在京召开听证会,开出了248393690元人民币(媒体报道的2.48亿)罚单。
收到拟处罚之后,苹果希望与唯冠和工商局方面免谈。2011年12月,苹果正式从美国来了一个代表,与唯冠公司见过一次面(李肃说,这是美国代表与中国方面见的唯一一次面)。2月13,一审判决苹果败诉。苹果不服,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案件目前还在审理过程中。
深圳唯冠的律师一再强调,唯冠的一直没有起诉苹果美国公司,全部的行为都是针对苹果在中国的销售商。最近的几起官司包括:在深圳福田法院起诉顺电连锁、在广州惠州法院起诉了国美电器、在上海浦东法院起诉了苹果的上海经贸公司,同时在的一些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
另外,律师强调,所有的起诉和投诉行为中,苹果没有向苹果提出一分钱的商标清泉索赔。其中为一一项索赔请求是在上海浦东法院,索赔10万元,但这10万元仅仅是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和差旅费等合理的费用,因为在知识产权诉讼中法律规定是可以请求这些费用的。
而在工商执法中的处罚也和唯冠没有关系,最终处罚上缴到国库,而且很多情形下是工商局主动找到唯冠。唯冠方面称无论是法律诉讼还是投诉工商的目的只有一个:要求苹果公司停止侵权。
在一审苹果败诉后,全国工商局开始全面介入,开始给苹果开罚单。李肃认为,在没有使用iPad之前,问题是商标买卖权纠纷;而一旦非法使用,就要承担违法使用成本。李肃推算全国罚款300亿也不多,李肃美国的律师朋友也认为这场官司至少要20亿美元以上。
唯冠最有利两点
在唯冠的发布会上,律师指出商标案苹果的两处疏漏:
一个授权书。台湾唯冠转让商标并不是杨荣山亲自出马,而是委托律师法务部长“麦世宏”。这需要一份授权委托书。唯冠的律师指出,在台湾对个人进行授权时,需要加盖这个公司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私章。
而加盖的公章是台湾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说明那次商标转让是台湾唯冠的授权,而不是深圳唯冠的授权。既然没有深圳唯冠的授权,台湾唯冠的代理人就不能转让属于深圳唯冠的商标。
第二个是商标转移。
台湾唯冠的确和英国IP公司签了协议,英国IP公司也跟苹果签订了协议,但他们的商标转移请求并没有获得工商部门的批准。就好比,购房者与售房者签订了购房协议后,如果没有到房产局过户,房子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一样。而苹果在没有发生商标权转移之前就开始大肆使用iPad商标。
唯冠的四点声明
唯冠的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四点声明:
第一,唯冠公司从2004年到2006年为iPod上与iPad商标近似而在英国与苹果公司诉讼,从这一诉讼之后从来没有也不可能与苹果谈判出让iPad商标。苹果公司设立的虚假小公司花3.5万英镑买走iPad商标,是用不正当的欺诈手段取得的,我们委托美国公司正在准备起诉苹果公司。
第二,iPad中国商标没有卖给苹果公司是当年苹果公司承认的事实,双方进行了上时间的转让谈判,2010年八家银行查封唯冠深圳公司后,苹果还派律师与八家银行协调有偿转让商标,现在是苹果公司强行使用iPad商标后,不承认当年的谈判。至于iPad商标是不是卖给苹果,和苹果能不能在大陆使用iPad商标,根本不是唯冠公司承认不承认的问题,是中国法律容许不容许的问题。
当年娃哈哈与达能签署合同出让商标,被国家工商局驳回,而iPad商标这个既有欺诈之争,又根本不是商标持有者深圳唯冠签署的合同,苹果公司现在和将来都根本不可能被中国的商标予以承认。
第三,香港法院为双方的合同纠纷根本还没有开庭,苹果公司公然称香港法院支持它们商标拥有权主张,这是欺骗舆论的行为,是对法律常识的违背。
第四,苹果公司以双方诉讼正在进行为由,并引证香港法院的临时禁制令,组织中国工商部门执法,是对中国司法的蔑视,当年娃哈哈与达能诉讼期间,达能在BVI法院拿到对娃哈哈的禁制令,由某中介组织挑衅中国司法主权,被娃哈哈诉讼法律责任,以对方承认错误告终。中国工商部门按中国法律执法是正当的执法,不认真执法的部门应该以不作为而被我方律师起诉。
几点回应和建议
1 律师:不是敲诈,是商战
苹果的惨痛教训和唯冠道德没有关系.这其实就是一个商业行为。到今天这个案件也是我始终认为跳开我做代理律师的身份我始终认为,这就是两个商人之间的一个商业行为,或者是一场商战。唯冠仅仅是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没必要从道德层面上指责说它多么高或者多么低。
2 中国企业面临知识产权官司,正在积极应对
中国企业面临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案件:联想到了美国就得改名,他们的商标被抢注了;读者文摘和美国的同门杂志重名了,不得不改名读者;高通是中国有名的汉卡品牌,现在美国高通公然使用,海信和西门子商标官司,哇哈哈和达能的官司也曾闹得轰动一时。面对越来越多的商标侵权,中国企业应该重视商标和品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