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夏绩恩在两会上再次指出按分钟计费的不合理。根据他的调查分析,假设有59人分别在目前移动通信计费模式下分别实际通话1秒、2秒、3秒……59秒,就相应被多计费59秒、58秒、57秒……1秒,总计起来59人实际通话1770秒则被实际计费3540秒,多计费部分占实际通话时长的50%。
他还随机列举了某用户的两个月内通话记录,两个月的多计费部分分别占实际通话时长的24.42%和29.42%。
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夏绩恩还算了一笔账:中国三大移动电话营运商2010年年报显示共实现营收8763.64亿元,其中实现移动通信收入4638.82亿元。若按照每通话时长至少被多计费24.42%计算,2010年三大营运商以“不足一分钟按一分钟计费的计费模式”多计费并且相应增加了移动通信收入1132.8亿元。2010年全国移动用户有8.63亿,平均每个移动通信用户每年被多收通信服务费用131.26元。
他认为,目前我国实行的移动通信业务“不足一分钟按一分钟计费”的模式,明显违反《反垄断法》、《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电信条例》等有关基本规定。
通信业:谁出钱改造设备?
就在上月,哈尔滨市工商局提议按秒计费,并启动了“叫停电信收费不合法规则”行动,呼吁社会各界人士支持消费者因为电信不合理收费向法院提起诉讼。
长期以来,“按秒收费”的建议遭到了通信行业人士的反对。不久前,《人民邮电报》刊发文章指出:“绝大多数国家都没有实行以秒计费,包括韩国、日本仍然以3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事实上,从全球来看,更多的是趋向于包月制、套餐制。”
广东某运营商人士说,以秒计费是否可以比按分钟计费更加节约用户的通信支出?答案是不确定的。
专家称,从技术角度而言,按秒计费并非难事。争论最大的主要是成本问题,按分计费设备改造成按秒计费的设备需要投资,尽管通信设备厂商非常欢迎这笔投资,但这些钱最终都要由消费者负担。
用户:希望公开透明
在网上,手机用户们对此争议不一。有支持者说,用了多少秒就收多少秒的钱,精确到秒来计费应该不是难事。有反对者说,计费单位没有必要特别细。还有用户认为,最好的办法是像国外一样,实行包月制和套餐制,四舍五入的争议就会减少。
还有用户建议,要解决争议,运营商可以放弃一些利益:按分钟计费,不足1分钟按1分钟算,不足2分钟还按1分钟算,不足3分钟按2分钟算,以此类推。这样,运营商可能会吃点亏,但是肯定比按秒计费改造网络和存储花的钱要少。
有专家说,按秒计费的呼声实际上是体现了广大用户对当前电信资费和服务的不满,虽然近几年我国电信资费一直处于下降趋势,但目前我国电信资费日益复杂,面对社会公众行业整体失信,电信运营商面对高涨的交易成本和莫名其妙的官司也应该反思,除了营销,真诚服务方能换来用户真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