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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虎诉Facebook凸显美专利法弊端 用户或受损害

   时间:2012-03-14 11:03:41 来源:新浪科技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导语:有外国媒体周二发表了一篇综述,从雅虎起诉Facebook侵犯专利一案展开了讨论,联系到了美国专利法案改革的失败,指出在现有框架下,高科技企业内的专利纠纷或将愈演愈烈,并将会对消费者带来损害。

以下为综述全文:

雅虎对Facebook展开的专利诉讼并不仅仅是一家企业的绝望之举,同时也表明了雅虎希望再度涉足这个由他所率先创造的领域。

这也再一次提醒了外界,尽管多年以来科技产业都在不断游说,但是美国国会依旧没有通过极具意义的美国专利法案改革议案。

这也意味着我们可能会看到更多像雅虎这样的公司,在无法通过市场取得胜利时,转而通过法律手段来试图分得一杯羹。

专利法案应当推进创新

尽管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在去年9月签署批准了一份被削弱的专利法案,但是该法案主要是针对医药行业的,并且严重忽视了包括苹果、思科、戴尔以及英特尔在内的各家高科技企业之间存在的潜在问题和风险。

最后,《美国发明法》(America Invents Act)当中的“首先申请专利”的条款依旧笼罩着整个高科技行业,只要公司够大够成熟,并且能够请得起豪华的律师阵容,就有望获得专利大战的胜利。

如果在这一法案通过之后,移动计算和无线技术的专利诉讼没有出现任何缓和的迹象的话,那么该立法将变得毫无意义,只不过进一步增加了专利律师的业务量。

在该法案已经生效的6个月期间,已经先后出现了苹果、谷歌、微软、摩托罗拉移动等公司在便携式电脑市场上相互发起专利大战的多个案例。

而这一问题并不仅仅局限于美国,苹果和三星就后者的Galaxy平板电脑的专利大战已经燃烧到了全世界。苹果指责三星的平板电脑侵犯了自己的iPad相关知识产权。

德国和澳大利亚的法院都正有待裁决这些国家的消费者是否将有机会购买到这些全世界最先进的便携式计算机产品。

正确地使用专利法应该鼓励创新,而不是推动诉讼。专利法也应该奖励企业家和同时创造出了经济价值以及有效的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企业。

我们现在已经不再是通过自由市场的体系,让消费者来确定输家和赢家,而是在通过专利的系统来阻延创新或者扼杀竞争。

雅虎的市场份额不断下滑

如果市场真的允许雅虎对Facebook展开诉讼,那么我想,最终的判决大家都应该心里有数了。

根据媒体报道,雅虎拥有超过3000项专利和发布的应用程序,而Facebook方面则只有160项。然而,即便雅虎是第一家开发出社交网络或者在线广告业务的企业,人们也不得不提出一个疑问:那你们开发出的技术都用到哪里去了?

我记得自己曾经在1996年对雅虎的互联网索引服务业务进行过评论,当时雅虎作为一家门户网站正在不断拓展自己的业务范围,并且为其用户创造价值。

但是此时谷歌还没有创造出更好的搜索技术来抢食雅虎在互联网广告业务的午餐,也没有Facebook所创建的8亿用户的社交网络。

但是在之后的几年里,雅虎的业务却日益萎缩。

现在,面对即将展开IPO(首次公开招股)的Facebook,雅虎却像在此前谷歌即将IPO时对谷歌所做的一样:向法院提起诉讼,称对方所使用的技术最初是由自己发明,但是却没有很好地使用和推广的。

在2004年,谷歌最终不得不向雅虎提供了一大笔发行前股份以解决争端。而尝到了甜头的雅虎也希望这次能够对Facebook进行故技重施。

由于去年美国的专利改革的努力失败,因此在目前的法律框架内,高科技公司的专利纠纷问题只会愈演愈烈。因此在未来,我们可能会看到更多雅虎这样的诉讼。

这对专利律师而言无疑是好消息,但是对消费者而言却是一个噩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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