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消息,财政部日前公布了2012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其中,电信企业利润收入2011年执行数为92.52亿元,2012年预算数为98.95亿元,预算数为上年执行数的106.9%。
根据三家运营商近期公布财报显示,三大运营商2011年利润总和达1465亿元,而去年上缴利润92.52亿元,今年计划上缴98.95亿元。92.52亿元的上缴利润仅占三家运营商总利润的6.3%。
对于央企上缴“红利”标准,国资委表示,所谓“红利”即国有资本收益,按财政部的规定,目前国企按照四种类型上缴“红利”,其中,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垄断型特征的行业企业,收取比例最高,达到15%;而政策性公司,包括中国储备粮总公司、中国储备棉总公司,免交国有资本收益。
另外,国资委表示,“红利”并非央企利润总额,而是为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等的余额。
实际上,央企上缴利润并非上市公司利润,而是其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例如去年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油企的净利润之和达到3327亿元,但中石油、中石化母公司上缴利润288亿元,也不到上市公司净利润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