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报道:“苹果”电子产品热销,也引来走私分子蠢蠢欲动。记者12日获悉,广州海关近日破获了一起“水客”走私苹果系列电子产品案。以黄某为首的“水客”走私团伙,仅仅半年的时间就组织走私苹果系列电子产品达4万多台,涉案货物价值超过1.5亿元人民币。
专供“水货”做出名
龙年春节刚过,广州海关缉私局根据海关总署“国门之盾”行动的统一部署,针对市场上大量存在的“水货”电子产品特别是“苹果”系列产品做了深入调研。2月9日,海关掌握了一条线索:有一个以黄某为首的团伙,通过水客走私苹果系列电子产品并出售牟利。
据查,黄某在广州海印桥附近有一个名为“敏讯数码商行”的档口,从iphone4s、ipad2到imac等等一应俱全,且价格较正品专卖店低200-500元不等。黄某还在网上开设了淘宝店铺。两店日常营销由其妻刘某负责,每月销售额高达100万元左右。
缉私警察扮成顾客走进了这个小档口,老板娘刘某拿出一部崭新的“苹果”手机推介:“这个16G版本的iphone4s,行货价要4988元,我们的货可以便宜600块钱。”
专案组还发现,黄某在“水货”市场上颇有“能量”,不少售卖店铺都要找黄某拿货,而在网上,黄某也是很多淘宝网店卖家的供货商。
赚不义之财想移民
侦查人员初步判断,黄某应该是整个走私活动的幕后策划者。侦查人员查出,男子庄某与黄某关系密切,此人竟然办理了9本港澳通行证,出入港澳极其频繁,非常符合“水客”走私的特征。
随着调查深入,该团伙走私链条浮出水面:货主黄某通过在香港购货、网上订购等方式收购“苹果”系列电子产品,然后将货物交给庄某等,组织水客以“蚂蚁搬家”方式,从深圳罗湖口岸偷带走私进境,再以快递等方式运至广州,最终由黄妻刘某通过海印实体店和淘宝网店销售给国内买家。
3月初,专案组分成8个行动小组,分赴广州、深圳等地,在“敏讯数码商行”、存放走私产品的仓库等8个地点,一举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扣押尚未销售出去的“苹果”系列电子产品一批,冻结查扣涉案款项近百万元。
经初步审查,仅2011年8月至2012年2月期间,该团伙通过“水客”走私的形式,共走私各类“苹果”系列产品4万多台,价值约1.5亿元人民币。该团伙还走私了部分二手机,进境后翻新并作为全新机售卖,这些二手机利润更高,证实了市面上经常传出的“购全新苹果手机竟发现有通讯记录”的消息。
缉私警察了解到,靠着近些年来走私电子产品赚取的不义之财,黄某及其妻刘某正计划举家移民加拿大。
职业“水客”难逃法律制裁
法律规定,一年内三次走私被行政处罚,即可刑拘
此案中,利用“水客”“蚂蚁搬家”走私的情况很突出。据了解,以苹果iphone4s手机为例,“水客”每次带货入境,每部大概仅能获利10元到50元,货主及水客组织者获利大概为每部300元到500元左右。表面看,尽管“水客”每次带货的获利并不多,但通过多次实施走私行为,1个月下来,月收入竟能达到5000元至1万元。
有些“水客”自以为即使走私,但每次携带的货品都不超过刑事犯罪起刑点,海关只能对其行政处罚。对此,广州海关缉私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近年国家对涉及走私的法律条文专门作了修改完善,目前《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凡一年内三次走私被行政处罚的,即可予以刑事拘留。因此,职业“水客”走私难逃法律制裁。2011年10月,拱北海关就对一名在一年内因走私被行政处罚两次后又实施走私的“水客”进行了刑事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