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3日,中国互联网第一大安全厂商奇虎360公司(NYSE:QIHU)宣布,针对腾讯公司在3Q大战期间滥用其即时通讯工具QQ的市场支配地位,强制用户卸载已安装的360软件,已向广东省高院提起反垄断诉讼,并索赔达1.5亿多元人民币。广东高院将于4月18日上午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
《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明确禁止限制交易的行为,同时该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明确禁止具有支配地位的经营者进行搭售。360公司认为,腾讯公司在3Q期间的“二选一”行为是限制交易行为,是典型的严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该行为导致360公司大量的用户流失,使360公司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360公司提出索赔1.5亿元的金额。同时,360公司认为腾讯公司大量模仿互联网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再通过《反垄断法》明确禁止的搭售行为,对整个行业形成了巨大的伤害。
360公司总裁齐向东说,“360是腾讯滥用市场地位的受害者,腾讯的‘二选一’给360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我们提起针对腾讯的反垄断诉讼,希望通过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讨论,以及司法机构对这个案例的判决,能够遏制腾讯的滥用市场地位的行为,建立一个公平竞争、有利于创新的互联网环境。”
该案系广东省首例反垄断纠纷案,因为牵涉中国两家著名的互联网企业,因此该案的审判将具有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