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8日,奇虎360公司(NYSE:QIHU),针对腾讯公司在3Q大战期间滥用其即时通讯工具QQ的市场支配地位,强制用户卸载已安装的360软件的反垄断诉讼,今日上午在广东省高院开庭进行公开审理。
奇虎360在起诉书中列举了该案件的三个诉讼理由:
1、腾讯公司为了市场竞争的目的,在“3Q大战”中居然擅自中止用户服务,其利用垄断地位“二选一”对奇虎360造成巨大损害,也给网络通信造成了巨大危害。
2、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剥夺了用户的自主选择权,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腾讯的行为,极大地打击和压制了中国互联网业的创新,以及中小公司的创业。
3、腾讯公司拥有中国最大的聊天软件QQ, 其将QQ软件管家与即时通讯软件相捆绑,并且以升级QQ软件管家的名义安装QQ医生,滥用了市场支配地位,损害了竞争,违反反垄断法的规定。
腾讯公司的垄断行为已经极大地影响了互联网公司的创新发展。仅最近一个月,就有网易、捕鱼达人、IMO软件、小米公司等数家创新公司通过媒体或官方微博,公开指责腾讯公司的抄袭与垄断。奇虎360希望通过此次“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能够制止腾讯公司越演越烈的滥用市场垄断地位的行为,推动整个互联网行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腾讯的限定交易、搭售行为,并非一时兴起,而是长期的追随策略的体现。模仿市场中成功的创新性软件,利用其庞大的用户资源,搭售进即时通讯软件,如果遇到反抗,即采用限制交易行为,扼杀企业。为维护中国互联网的健康生态环境,并保障广大互联网创新者的共同利益,因而奇虎360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腾讯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提出诉讼。
奇虎360起诉腾讯是依据《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明确禁止限定交易的行为,同时该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明确禁止具有支配地位的经营者进行搭售。360公司认为,腾讯公司在3Q期间的“二选一”行为是典型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行为。该行为导致360公司大量的用户流失,使360公司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360公司提出索赔1.5亿元的金额。
该案系广东省首例反垄断纠纷案,因为牵涉中国两家著名的互联网企业,因此该案的审判将具有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