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Q大战的剧情俨然变成了懒婆娘的裹脚布——又臭又长,隔三差五就出来抢抢媒体的版面和观众的眼球。
今天,奇虎起诉腾讯垄断案在广东省高院开庭。奇虎请求法院判令腾讯停止滥用市场地位,并要求腾讯赔偿其经济损失1.5亿元。奇虎认为,虽然在即时通讯领域QQ拥有众多同类竞争者,却不足以影响QQ 的市场地位。QQ市场占有率已经超过70%,腾讯公司具有直接的市场支配力和排它能力。即时通讯市场准入门槛虽然较低,但进入者难以与腾讯抗衡。
腾讯则否认其具有垄断地位,称目前即时通信市场中还有微博、SNS等存在。腾讯方专家阵营,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则认为,互联网 是一个迅速变化且激烈竞争的市场,不存在垄断企业,用户对QQ的依赖源自于腾 讯持续不断的产品创新。他同时认为,在奇虎公司出具的证据报告中,对产品市场的定位过于狭窄。
总结起起诉原因,奇虎代理律师称,腾讯不能否认曾经深深地伤害过360,如果不是奇虎自己拥有较强大的创新能力,恐怕早已经倒下了。
实际上,腾讯近几年“一直在模仿,从未要超越”的做事风格,已经惹恼了IT业内的各路诸侯。以至于,腾讯在业内获得了一个公认却极其不雅的绰号——“狗日的腾讯”。“狗日的腾讯”因为模仿别人的创新成果,而轻易获得了大量成功和收益。
有好事者列举了长串腾讯“拿来主义”的光辉史:自从有了ICQ,腾讯就出QQ;自从有了博客,腾讯就出QQ空间;自从有了校内网,腾讯就出QQ校友;自从有了支付宝,腾讯就出财付通;自从有了CS,腾讯就出CF(穿越火线)。在这长达49项的名单中,很多产品都是目前腾讯最受欢迎的产品。
奇虎诉腾讯垄断,归根结底还是创新与模仿之争。这揭示了互联网行业的一个根性命题:只有创新才能赢得生存、赢得市场、赢得未来;同时也揭示了国内互联网业的一个根本性难题:当简单的模仿就可以获得巨额利润,你还有没有必要和积极性进行创新?
现在,国际的竞争是由互联网行业的竞争为主导力量之一,发展互联网行业就必须要协调好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之间的关系,要协调好创新和垄断规则之间的关系。
一方面,要培养像腾讯、百度、阿里巴巴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互联网企业;另一方面,又要防止这些具有一定垄断地位的企业,滥用他们市场的支配地位,扼杀其他中小互联网企业的发展。这两者之间的结合和协调是当前我国IT业面临的重大问题。
这也应该是“3Q大战”、“狗日的腾讯”带给我们值得深思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