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4月20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何塞地方法官露西·科赫(Lucy Koh)日前裁定,苹果、谷歌、英特尔、Adobe、Intuit、皮克斯动画、卢卡斯电影等七家公司必须遵守美国《联邦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和加利福尼亚州反垄断法案《卡特赖特法》,面对有关非法合谋不相互挖角员工的指控。
科赫否决了这些公司有关驳回上述反垄断诉讼的请求,称上述公司曾达成“Do Not Cold Call”协议,在某种程度上证明了这些公司的高管之间,曾就互不挖角的协议进行过谈判、协商与监管。科赫指出,“这七家被告公司之间,在两年时间内达成了六份完全一样的双边协议。这并不是巧合,而是这些公司曾进行过秘密协商。”截至目前,上述公司的辩护律师均对此未予置评。
该集体诉讼是由5名软件工程师发起的,他们指控上述七家公司串谋通过消除劳工竞争的方式来限制员工薪酬和工作流动性,从而给员工带来了数亿美元的损失。这项指控与美国司法部在2010年提出的诉讼类似,当时该部与被告公司就反垄断调查达成了和解。被告公司在与司法部达成和解时并未承认犯有任何过失,只是同意不再采取措施来限制员工竞争。
在今年1月份圣何塞地区法院举行的听证会中,披露了一封由已故的苹果联合创始人、前首席执行官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在2007年发送给谷歌时任首席执行官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的电子邮件。该电子邮件显示,乔布斯在2007年3月曾致信施密特,谈到了一名谷歌员工试图招募一位苹果工程师的问题。施密特当时还是苹果董事会的董事。最后,谷歌的人事总监对此答复说,接触苹果工程师的谷歌员工,“将会在一小时内被辞退。”他还补充说,“请酌情表达我对史蒂夫·乔布斯的抱歉。”
代表5名软件工程师的辩护律师表示,该诉讼案将按照计划于2013年月进行审判。他说,“要求这七家公司面对该诉讼案,表明本案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