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Google)当初为什么不先拿到授权呢?甲骨文 (Oracle)声称,谷歌没有取得许可便使用Java程序语言作为Android手机操作系统的基础,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甲骨文2009年收购了太阳微系统(Sun Microsystems)以及Java。本案定于今日开庭审理。许可费原本应该不高。现在甚至还有一个免费的开源版本可使用。
如甲骨文所说,谷歌以Java为基础创建了Android,以方便现有的大批Java开发人员编写Android应用。但谷歌不愿意让Android与其他以Java为基础的平台完全兼容,在这种情况下它需要取得许可证。
谷歌的想法是,把应用限制在Android生态系统内,由自己掌控。开发人员可以进入,但不能退出。甲骨文的一名律师表示,这损害了“整个Java生态系统”,因为Java应用的价值之一就是,它们相互之间能够“对话”。
这个事件颠覆了Android作为开源软件、谷歌以“不作恶”为信条的形象。甲骨文也摇身一变,成为了开放性的守卫者,以所有Java开发人员的名义保护可兼容性。
然而,谷歌构建了首个Java开发人员能使用并从中获利的可行的手机操作系统,这怎么损害了Java开发人员,有点令人费解。对开发人员来说,任何为 Android写的应用,只要稍加修改就能应用在其他Java平台上。甲骨文的真实意图更有可能是想参与到这个流行操作系统的未来发展中,这个系统可能超越手机领域,甚至进入甲骨文的核心市场——商业软件。
当然,这一切只有在谷歌侵犯甲骨文知识产权成立的情况下才有意义。谷歌否认了这一指控。只有在存在盗窃知识产权行为的情况下,才有赔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