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网络董事长兼CEO史玉柱
昨日消息,巨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人投资)起诉北京银行商标侵权一案,日前由北京一中院做出一审判决,巨人投资败诉。据悉,巨人投资已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并于5月17日公开审理。
一审败诉,意味着巨人投资首轮商标维权行动遇挫。巨人投资是史玉柱旗下公司,此次风波也被外界解读为民企与国企的一次正面博弈。
据了解,巨人投资与北京银行因商标权纠纷产生冲突。前者在金融服务上所有的“巨人”注册商标,遭遇后者在金融贷款服务中实际使用的“小巨人”商标侵权。面对巨人投资数次发函制止其使用“小巨人”商标标识的行为,北京银行2011年年5月向北京一中院提起确认不侵犯商标权之诉。巨人投资作为被告进行答辩后,又另案以商标侵权为由向北京一中院针对北京银行提起诉讼。法院随后把两案合并审理。
2011年3月3日,巨人投资曾向北京银行发出《关于北京银行侵犯巨人投资有限公司“巨人”商标专用权之警告函》。该信函称巨人投资在第36类金融咨询、银行等服务上拥有两件“巨人”商标,分别于1994年11月和2011年1月被商标局核准注册。北京银行擅自将“小巨人”作为其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品牌使用,侵犯巨人投资“巨人”商标专用权。
北京银行先后于2007年12月及2010年6月在第36类银行、分期付款的贷款等服务上申请注册“小巨人”商标,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驳回,驳回理由是“小巨人”商标与在类似上已申请注册的“巨人”商标构成类似。
巨人投资此案的代理人张海燕先生表示,巨人投资发起诉讼目的不在索赔,而是希望巨人投资的商标权保护问题能得到有效解决。巨人投资曾希望能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问题,在发出警告函后曾主动联系北京银行协商解决此事,但未获对方的积极响应。
有财经分析人士指出,北京银行于2006年起向市场推出“小巨人”品牌中小企业成长融资方案,截至2009年5月底就已为2300余家中小企业提供过贷款,贷款额共计660亿元。北京银行“小巨人”商标背后拖着如此大一块“肥肉”,这可能是其不愿轻易松口的原因。
据悉,一方是背景深厚的北京银行,一方是在商界有较高影响力的巨人投资,双方此次“碰撞”吸引全国各地舆论的关注。此案将于5月17日在北京公开审理,二审的最终判决将牵动众多媒体的神经。目前,北京银行方面表示案件正在审理不便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