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4日宣布对中国台湾宏达国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HTC)发起“337调查”,以确定该公司生产的部分电子产品是否存在专利侵权行为。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说,具体涉案产品是HTC生产的某类电子产品,包括移动电话、平板电脑及其零部件。这项调查涉及HTC总公司以及HTC美国公司。
芬兰诺基亚公司及其美国子公司今年5月2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诉,指控美国进口及在美国市场销售的上述涉案产品和使用方法侵犯了其专利,要求启动“337调查”,并发布排除令和禁止进口令。
美国所谓“337调查”最早得名于《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后经历数次重大修订。根据该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权调查有关专利和注册商标侵权的申诉,此外也开展涉及盗用商业机密、商品包装侵权、仿制和虚假广告等内容的调查。
根据有关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启动“337调查”后,该机构必须在45天内确定终裁的目标时间,并尽快完成调查,通常案件需要在一年内作出裁决。如果涉案企业被裁定违反了第337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发布相关产品的排除令和禁止进口令,这意味着涉案产品将彻底丧失进入美国市场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