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消息,阿里巴巴集团旗下淘宝网今日宣布,经营书籍、杂志、报纸的商家需具备并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淘宝网今日和北京十五家图书出版社在杭州共同签订反盗版联盟图书版权保护合作备忘录。同时,淘宝网正式对外宣布,为打击盗版图书,按照法律规定,今后,在淘宝网经营书籍、杂志、报纸的商家需具备并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数据显示,从2009年10月,淘宝网和“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初次合作至今,在淘宝网知识产权部门的配合下,共查处销售高教社盗版图书网店6126家,关闭店铺482家,总计删除盗版高教社商品87759件263277册。
淘宝网公布的数据称,2011年,淘宝网共处理侵权商品信息6320万条,其中接受投诉受理的商品信息处理量为870万余条,淘宝网通过专项打击、神秘购买鉴定等方式处理量超过5400万条,处罚会员70万余人次。其中在一季度淘宝网开展的“涉嫌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专项”行动中,就处理相关信息约 2500万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