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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豹诉苹果侵权案因4被告未到庭改期审理

   时间:2012-07-11 10:16:16 来源:中国新闻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原定于10日在上海开庭审理的江苏雪豹日化有限公司诉上海苹果贸易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商标侵权案,因有4位被告未到庭,法院10日决定延期开庭,择日审理。

上午9时,原告江苏雪豹代理律师及被告之一苹果上海贸易公司代理律师准时出现在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来自江苏、上海和日本东京电视台等众媒体纷纷到场关注此次庭审,因法庭座位过少,经法院协调,移至该院5楼大法庭开庭。

庭审现场审判员当庭宣布,除苹果贸易公司代理律师到庭外,余下4被告均未到庭,无法确认庭审材料是否送达,且原告雪豹公司因案件需要,又追加了2被告。因此,法院决定延期证据交换,具体开庭日期另行通知。

据了解,雪豹日化早在1991年起防御性全类注册了42件“雪豹”商标,并于1998年在第九类申请注册了计算机等商品的“雪豹电器”商标。经过十几年发展,该公司形成了由“雪豹”商标构建的“雪豹日化”、“雪豹罐业”、“雪豹电器”、“雪豹数码”和“雪豹软件”等产业链。而此番争议焦点就是雪豹公司认为苹果公司发布并宣传了“Snowleopard”(意译“雪豹”)操作系统,侵犯了其第九类“雪豹电器”商标权。

而苹果公司于2008年10月27日在中国申请注册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等全部商品的2件“Snow leopard”商标,但在2010年12月被国家商标局以雪豹公司注册在先为由驳回了注册申请。

有专家认为,苹果使用的是英文“Snow leopard”商标,雪豹注册的是中文“雪豹”及图案,两者之间并无直接联系。对此,雪豹公司办公室杜主任称,该公司第三类“雪豹”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按照国际共识和惯例,苹果公司明知驰名商标受保护不能翻译使用,却仍在中国市场以英文和中文“雪豹”宣传其产品,是否侵权将由法律明断。

“我们另有证据证明苹果公司当初一手注册雪豹商标的同时,却另一手申请撤销雪豹公司已拥有的商标,”杜主任认为,苹果明争暗夺商标的行为已令雪豹陷入危险境地,只能选择起诉维权。

对于有媒体认为雪豹趁唯冠获赔6000万美金官司结束后立即起诉苹果索赔50万,属于敲诈苹果,杜主任则指出,十年前该公司与复旦大学联合研制成功FE生物酶牙膏,美国某著名跨国公司曾开出8千万美元重金购买其配方和工艺,都被雪豹公司婉拒,因此敲诈一说无从谈起。

她强调,雪豹公司起诉苹果只想保卫自己苦心经营的商标权不落他人之袋,目前已掌握104项苹果侵权证据,将在正式开庭审理时交付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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