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曾起诉摩托罗拉移动,而Google已经收购摩托罗拉移动。因此,为了反击苹果,Google总顾问肯特·沃克(Kent Walker)曾写信给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他认为,一些拥有所有权的非标准技术如果很普及,由于在消费者中流行,应该被视为作为实际标准专利看待。
沃克在信中这样写道:“尽管SSO(标准制定组织)协作在整个标准制定系统中扮演重要角色,在电信等产业中这一点尤其明显,但它并非专利的唯一源泉。实际上,在SSO环境之下,FTC及其它机构也谋求相同的互通利益,比如,当一家企业公布关于其它专利的信息时,一些企业也会决定作出补充性投资,让这些专利用在自己的产品中……因为拥有所有权的实际专利在为消费者谋福利时相当重要,委员会在考虑标准性专利滥用时,应该也将这些考虑在内。”
换句话说,Google认为有一些专利是标准性专利,还有一些专利是商业根本专利,这些专利的功能很流行,应该普及。如果只是调查标准性专利是否滥用,在竞争性市场就会伤害消费者。由此来看,多点触摸技术、滑动解锁专利在智能手机中,应该被视为产业标准专利。
显然,沃克的言论暗中涉及苹果的许多专利,苹果的许多专利可以被视为商业标准性专利,与iPhone和iPad有很大关系。
苹果首席律师布鲁斯·休厄尔(Bruce Sewell)周三至信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反驳了沃克的观点:“所有权专利变得如此流行,这点不能让专利成为标准性专利,接受相同的法律限制。”
休厄尔的论点主要是:标准性专利可以促进不同设备的互通性,让设备具有相同的核心功能。它们创造一个平台以供竞争。非标准性专利在不同设备间不同,可以创造竞争,推动市场的革新。如果用约束标准性专利的规章来约束非标准性专利,它会伤害创新,伤害消费者。
休厄尔在信中写道:“iPhone的功能与传统手机绝对不同,它主要受益于苹果将传统计算领域的创新引入移动市场。使用iPhone拍照、管理家庭财务电子表、玩视频游戏、或者运行其它海量程序,这与标准化协议无关。苹果花了数十亿美元开发iPhone,第三方软件开发商花了数十亿美元开发程序,让它们在iPhone上运行。iPhone的价格反映了非标准化技术的价值,包括iPhone美观设计的价值,它也反映出苹果无数研究、开发的价值,这些完全与标准无关。”
二人的论点有所不同,一个认为技术流行是因为它被当成标准,另一人则认为技术流行是因为消费者喜欢。在智能手机专利战中,一人认为手机就是手机,另一人则认为iPhone是不是普通手机。一人认为它是核心技术,另一人认为它是特殊案例,可以让产品差异化。
苹果认为,如果将二者的专利差异化消除,就会大大打击创新者在创新上的积极性。苹果花了数十亿美元研究iPhone,但它没有花钱创造iPhone竞争。
苹果CEO库克曾表示:“从我们的角度来看,苹果不是世界的开发者,这点相当重要。我们倾注自己的能量和爱护,却让其它人将自己的名字印在上面,这可能吗?最糟糕的事情在于,你是一名工程师,你将一生奉献一些事,其它人剽窃,写上自己的名字。”
休厄尔还说:“为了强化自己的交易地位,一些公平合理非歧视专利持有者谋求获得禁令或者其它排它性方法,威胁类似苹果等在开发产品时占先机的企业,限制开发差异化技术,迫使它们要么支付过高的专利费,或者对差异化产品技术授权。”
库克之前曾说:“在标准关键专利中,没有人应该获得禁令,因为专利所有者有责任授权专利,公平、合理且没有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