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同行是冤家,360公司和金山公司也不例外,昨天,360公司起诉金山公司不正当竞争一案在海淀法院开庭。360公司要求金山公司停止实施对360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
360公司诉称,今年2月4日凌晨,360公司因未能与苹果取得及时联系,旗下多款应用产品被苹果公司从苹果商店下架。经过双方及时沟通后,2月8日上午11点,苹果公司将360产品未进行任何修改全部恢复。但是这一波折在网上传播,360公司认为,尤其是金山公司在其官网上发布文章《刷排名、盗隐私,360遭遇苹果史上最大的惩罚》,并通过旗下软件向手机和电脑用户全网“弹窗”,宣称“360旗下全线产品被苹果APP Store封杀,据报道是360涉嫌偷窥用户隐私所致”。
对此,金山公司的代理人辩称,文章并非金山公司撰写,而是转载其他网站的信息,不应承担责任。而360公司认为,文章落款有“金山安全中心”字样,文章正是出自金山公司之手。法官表示文章来源问题还需要各自证明,让双方重点对文章内容发表意见,360公司代理人表示,对方所称转载的文章比原文多了摘要的内容,着重说明360产品有问题下架,明显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此,金山公司代理人认为文章没有失实,表示要回去核实摘要的来源。
360公司同时指出,用户电脑安装360旗下杀毒产品后,如再安装金山杀毒产品时会得到提示,称金山产品可以兼容360产品,但是两者有可能发生冲突,让用户选择卸载360或是继续安装金山毒霸。在界面上,还有两个360公司此前被起诉的判决书链接,供用户阅读。此举在360公司看来就是扩大负面影响,诱导用户卸载360公司的产品。
金山公司的代理人辩称,两款软件建议只选其一,在技术层面是说的通的,况且最终用户有选择权,不删除360公司产品也能正常使用,并不存在欺骗、误导的情形。法官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