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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给予谷歌4个月时间修改隐私政策

   时间:2012-10-17 09:04:02 来源:网易科技作者:刘春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10月17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谷歌有4个月的时间使自己的隐私政策符合欧盟数据保护监管机构的要求,否则将面临欧盟多个国家采取法律行动的可能性。

周二,法国国家信息委员会(CNIL)代表欧盟27个国家的数据监管机构表示,它通过调查,发现谷歌今年3月启用的新的隐私政策存在法律缺陷。

引起法国国家信息委员会关注的是,谷歌将来自旗下所有服务的用户浏览记录的匿名数据进行整合,以提高其广告的针对性。

这导致欧盟数据监管机构向谷歌发出了12条建议,要求谷歌按照这些建议修改其隐私政策,包括更好地告知用户他们的数据将被如何使用,以及保留数据应设定精确的期限等。

谷歌全球隐私顾问彼得·弗莱舍(Peter Fleischer)表示,谷歌将根据欧盟数据监管机构的调查结果审查自己的隐私政策,但同时仍坚持认为谷歌隐私政策符合欧盟法律的规定。

法国国家信息委员会主席伊萨贝拉·法尔克·皮罗丁(Isabelle Falque-Pierrotin)称,欧盟数据监管机构准备约谈谷歌,并表示:“如果谷歌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其隐私政策,我们将采取法律行动。”

谷歌可以选择与欧盟数据监管机构进行谈判,并对其隐私政策的部分条款进行更改,或到法庭起诉这些机构要求其修改隐私政策是否合法。欧盟数据保护监管机构自己不能认定谷歌的做法是否合法,因为它们毕竟不是法院。

欧盟一些国家的数据监管机构,包括比利时、法国和荷兰的在内,曾以违反用户数据保护的有关规定为由,对一些公司进行了罚款。但这样的处罚不能适用于整个欧盟地区。

2010年,谷歌街景车未经授权收集公共WiFi网络上的数据,这一行为被认为违反数据保护的有关规定,使谷歌面临着多起指控。

在那次事件中,谷歌被法国监管机构处以10万欧元(约合129,000美元)的罚款,同时荷兰监管机构威胁称如果谷歌不改变其隐私政策,将对其处以100万欧元的罚款,。

今年3月,谷歌将此前的60个隐私政策合并成一个新的隐私政策,允许谷歌将从包括Youtube、Gmail以及谷歌的社交网络Google+等服务中获取的用户信息进行整合,而用户不可以选择退出。

荷兰数据监管机构负责人及欧盟数据监管机构Article 29工作组主席雅各布·科恩斯塔姆(Jacob Kohnstamm)指出,这是欧盟数据监管机构首次在调查上进行合作。他说:“既然互联网公司是无国界的,各国数据保护机构开展合作是必不可少的。”

CMS卡梅伦麦肯纳律师事务所的克里斯·华森律师(Chris Watson)表示:“这次事件将如何进展,对欧盟实施其在线隐私保护政策的能力是一个重要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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