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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首例强迫交易案审结:店家经理获刑两年半

   时间:2012-11-26 08:38:56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中关村首例强迫交易案近日审结,黑心店家经理李某获刑两年半,并处罚金5万元,其5名员工也分别获刑两年半到1年半不等。昨天,海淀检察院公布了案件详情。 “呦,真便宜!”去年7月,张女士在网上搜索到一款佳能的单反照相机,发现一商家标价仅6600元,比市场价低了将近2000元。和对方联系 后,商家让张女士到中关村e世界电子市场看货。

看货时,销售人员把张女士领到隔壁一间办公室,告诉她6600元是水货的报价,没有质量保证,行货得 8800元。一听价格没半点优惠,张女士就问销售人员能不能送点配件,比如相机包。对方答应后,让张女士先交钱再取货。付款后,销售人员从库房取来相机, 张女士验机时发现,配件中少了内胆包、相机遥控器及部分使用说明。此时一男子走进来,自称店长,态度蛮横地说:“谁答应送你东西了。”张女士要求退货,店 长骂骂咧咧,“要退货找商场退货。”张女士有些害怕,被迫离开。

第二天,张女士和丈夫刘先生叫上朋友等五人,再次来到e世界商量退货。结果,双方争执不下,店长、店员围住他们,大打出手,造成刘先生等人轻伤。

报警后,民警抓获了该店法定代表人李某等6人。据了解,这并不是警方第一次处理李某等人,从2010年12月开始至案发,有关李某店铺骗人欺客的报警记录多达20余条,但是李某等人屡教不改,甚至变本加厉,严重扰乱了中关村地区的市场秩序。

据该店员工交代,他们在网上报低价,吸引顾客,顾客上钩后,他们就通过“转型”和“偷机”两种手段欺诈顾客。“转型”是指顾客事先已经看好一款 相机,销售员则为顾客推荐另外一款相机,在介绍两款相机的时候,贬低客户看好的相机。“如果我们推荐的相机,顾客不了解就最好,可以加价销售,一台相机至 少能多挣1000元。”即使顾客知道员工推荐的相机,员工还会在配件上做文章。

“如果‘转型’不成功,就得‘偷机’,就是用副厂的低价镜头冒充原厂镜头,欺骗不懂行的顾客。”员工交代,根据店铺规定,和客人谈好价钱后,顾客必须先交钱,如果顾客交钱后发现拿到的货不对,到时候再协商解决,能不退钱就不退钱。

据该店销售员交代,赚到钱后,在网上拉客户的提15%,销售、组长、店长分别提10%,其余归经理。

法院审理该案后,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李某等6人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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