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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借贷暗藏陷阱 金融创新产品风险四伏

   时间:2012-11-26 12:28:50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今年6月,网络借贷网站“淘金贷”在3天之内卷款100余万元之后“跑路”;受害者得不偿失;小额借贷市场上“隐秘”高利贷丛生,借了钱不得不承担高额利息;通过虚构供货单,骗取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针对金融创新产品市场上出现的一些问题,近日,上海市犯罪学会、杨浦公证处、杨浦区检察院共同举办了 “金融创新的法律规制与防控”研讨会,来自各方的专家们针对目前金融市场上的一些现象与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研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网络借贷:缺乏监管风险高

今年6月,“淘金贷”开放注册,推出“秒标”等活动吸引投资人。 5天之后,淘金贷网站无法打开,显示“数据库链接失败”;随即,接到报案的上海警方立案并与当月12日在甘肃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淘金贷”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实际操作的流程是,投资者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给 “淘金贷”在环讯的账户,“淘金贷”从环讯账户中提现,还款日“淘金贷”再通过私人账户把钱打给投资者。淘金贷和环讯的合作模式是“资金下发”模式,与一般网购需要客户收货确认商户才可以支取资金不同,客户资金打到“淘金贷”的账户,“淘金贷”马上就可以支取。此次案件中,“淘金贷”是将其资金放在环讯支付的账户中,最终将钱全部骗走。

网络借贷,这个兴起不久却又十分流行的一种借贷方式,成了大家十分关心的一个话题。讨论中,上海对外贸易学院赵静副教授表示,网络借贷的兴起,为中小企业和自然人借款带来了新的模式,促进了民间借贷的繁荣,但这种模式没有监管机构、缺少法律依据、信用风险高启、逾期追讨困难等一系列问题阻碍了网络借贷行业的健康发展。

民间借贷公证防风险

老张由于生意上流动资金紧张,短期急缺一笔资金,通过朋友,他找到了一个专门放小额贷款的生意人黄林(化名),双方约定老张从黄林处借现金100万元,“这种短期形式的借款,月息5%,也就是两个月之后你要还10万的利息,你能接受吗? ”黄林问老张。老张明知道这是高利贷,但还是答应了,在双方借贷合同的时候,黄林在合同上写明,老张向他借款额度为110万元,为期两个月。 “为什么这样写? ”老张问道,“现在都这样,大家都懂的,这是高利贷,不受国家保护的,所以我们为了打擦边球,就把利息一并写到借款额里面,这样的话,表面上看,并没有利息,只有本金,不算高利贷了,我们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 ”

随着现代人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债权人由以往的暴力索债已经转向为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实现债权。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降低自己的风险,成为了借贷双方首要考虑的问题。在杨浦区司法局的指导下,杨浦公证处加大对民间借贷公证等金融问题的研究。杨浦公证处的施晅表示,如今由于民间借贷活动日趋活跃,申请办理借款、抵押合同公证的数量也不断增多。

“公证手段加强了信息的透明度,规范了民间借贷活动的合法性,大大减少了民间借贷的风险。但是,与民间借贷有关的法律制度还不尽完善,亟需我国立法部门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促使民间借贷更加规范。 ”施晅表示。

假货单骗取真贷款

今年8月,杨浦检察院审查起诉了一起本市首例贷款诈骗案件。在短短半年的时间里,犯罪嫌疑人方明远虚构了价值三百余万元的超市供货单,骗取了一百余万元货款。更令人诧异的是,贷款公司竟浑然不觉,直到业务员向某大型超市进行了解时,得知方老板提供的送货单已远远超过了超市实际经营的额度,骗贷一事方才就此败露。据承办检察官调查,除三张虚假单据数额巨大之外,另有两笔一百二十余万元的原借款在提供造假供货单后获得了展期。而在合同存续期间,粮油公司与超市的往来货款均过户于另一银行,事先约定的共管账户只是形同虚设。

对于这起本市首例骗取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案件,杨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时可谓慎之又慎,一来涉案金额之大已足以使小额贷款公司的固有经营资本“大伤元气”,二来此种骗贷行为一旦被效仿,将严重扰乱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给中小微企业的良性发展设置重重阻碍。鉴于小额贷款公司作为骗贷受害方在本市暂无先例,杨浦区检察院通过向金融专家、法学专家进行咨询,举行案件研讨等途径,认为小额贷款公司具备金融机构资格,案件起诉的法律依据充分,遂向杨浦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据悉,相对于以传统金融机构大量聚集以及以证券化交易为主要特征的虚拟经济,杨浦金融检察注重解决在直接金融和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结合中的特殊性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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