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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恶意差评”具有敲诈勒索性质 最高可获刑3年

   时间:2012-11-30 11:00:54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昨天,杭州警方宣布破获全国首例“恶意差评师”案,已有7名犯罪嫌疑人被以涉嫌敲诈勒索罪逮捕。大成律师事务所毕建伟律师表示:“恶意差评师”的行为方式和手段具有敲诈勒索的性质,按照《刑法》第274条规定,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恶意差评”,指买家、同行竞争者等评价人以给予中评、差评的方式敲诈网店。

网上开店靠的是诚信,每得到一个差评,网店卖家的诚信度便减了一分,而恶意差评师则是卖家噩梦的操作者,他们能在10天内让一家经营一年的网店倒闭。“恶意差评师”的出现,使得正常的网店经营受到严重威胁。

俗话说,经商一怕强盗二怕“刁民”,这“刁”的,并不是真正的人民群众,而是伪装成普通消费者的职业选手。他们以不当牟利为目的,以诈骗、威胁等为手段,侵占商家合法利益。在淘宝上,表现之一就是恶意差评。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邱宝昌指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这种以敲诈勒索为目的的恶意差评行为,次数达到3次即可视为犯罪,公安司法机关可对这些犯罪分子进行刑事处罚。他建议:“如果有卖家遭遇恶意差评敲诈,可以多人共同报案,联合起来让公安机关将敲诈者绳之于法。”

“恶意差评”最高可获刑3年

大成律师事务所毕建伟律师认为,“恶意差评师”的行为方式和手段具有敲诈勒索的性质。“恶意差评师”是伴随着网购兴起而产生的一个“职业”,差评师利用了卖家对自身商誉的珍视,以恶意伤害卖家信用为要挟,获取非法利益。杭州市公安局破获全国首例“恶意差评师”案,这将对以后电商行业类似的现象起到威慑作用。

毕建伟律师表示,警方在办理恶意差评勒索财物案件中,首先面临的是取证问题。由于差评师手段巧妙、不留下证据,取证难度大,需要公安机关、淘宝网和卖家三方通力配合以掌握证据认定差评师的违法行为。一旦认定敲诈勒索行为存在,则可以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对于职业差评师所应承担的责任,具体为:若差评师所获财物金额未达到敲诈勒索罪1000元的起刑点,则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九条,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若金额达到1000元的起刑点,则按照《刑法》第274条规定,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需要指出的是,按照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20万以上就算数额特别巨大,要十年以上了。

“恶意差评”更涉嫌侵权

而铁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奕的观点是,评价其实是卖家的商业和个人双重信誉,从这个层面上来说,恶意差评师的行为也是一种侵权行为。

淘宝创立之初,就建立了一套诚信体系,具体做法简单说即由消费者对每一项交易商品作出评价,公开发布在每家网络店铺的页面上,其他消费者便可据此判断这家店铺是否诚信经营,这件商品有没有买的价值。这套诚信体系,让消费者放心,逼经营者诚心,有力推动了网络购物产业的发展。

杭州警方表示,“恶意差评师”以为鼠标点点,就能不劳而获,却没有意识到“拉人入伙、组团围攻、敲诈勒索”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对于这样的犯罪行为,警方将联合淘宝网严查到底,绝不姑息。

杭州警方透露,抓捕“恶意差评师”行动将持续进行,预计年内还会有多人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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