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7日,作家维权联盟起诉苹果公司侵权一案终有结果。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苹果公司侵权成立,须向慕容雪村等8位作家赔偿41.2万元及诉讼支出1.8万元。这是作家联盟自代理韩寒等作家起诉百度成功后,第二次赢得类似侵权案件。本案中,韩寒并不在起诉人之列,据作家维权联盟代理律师王国华介绍,韩寒等人的案子未知何时有结果。
慕容雪村仅获7000元赔偿
法院判决认为:“苹果公司appstore网络服务平台对第三方开发商上传的应用程序加以商业上的筛选和分销,并通过收费下载业务获取了客观的直接经济利益,故对于appstore网络服务平台提供下载的应用程序,应负有较高的注意义务。在本案中,苹果公司未适当履行其注意义务,故对于涉案应用程序的侵权应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院并对被侵权作家分别做出了赔偿判决,苹果公司需赔偿郝群(慕容雪村)经济损失7000元、韩瑷莲(何马)18万元、孔祥照(孔二狗)8万元、李承鹏1万元、王洋(沧月)10万元。
是否继续上诉尚未确定
“虽然法院判决侵权成立,但赔偿额比我们设想的要少很多”,王国华对南都记者说:“法院判决数额的依据主要是创作难度、市场价值,以及苹果公司具体的行为方式、侵权字数、侵权范围和程度等。而这里有一个关键点是苹果公司究竟在appstore销售侵权软件获利多少。而这一数据是我们难以确定的。”
王国华表示,要回去与当事人商量后再决定是否继续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