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早在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设计iPhone之前,巴西公司IGB Eletronica就已经推出了名为“iPhone”的产品,其旗下品牌Gradiente自2000年以来一直在出售其G-Gradiente iPhone产品。Gradiente在2008年也获得了“iPhone”商标权,因此苹果在巴西或失去iPhone命名权。
苹果想要在巴西获得“iPhone”商标权。2007年,该公司向巴西工业产权协会(INPI)提交请求,以使得“iPhone”成为苹果的独家商标权。尽管大多数巴西人对于iPhone都会联想起苹果,但该请求符合要求的可能性不大。
巴西工业产权协会将于2月5日在《工业产权杂志》上公布“iPhone”商标权归属的决定。
提交申请8年之后,Gradiente于2008年获得了“iPhone”商标权。如果IGB Eletronica跟苹果玩硬的,它可以要求巴西工业产权协会强化Gradiente作为iPhone商标拥有者的地位,从而使得苹果的申请无效,迫使它支付数百万美元购买“iPhone”商标权。
2007年,苹果从思科购买了iPhone品牌的独家使用权。去年,该公司向唯冠支付大约6000万美元购买“iPad”商标。
IGB Eletronica今年差点失去了“iPhone”商标权,因为它在专利权到期15天前才推出最新款的G-Gradiente iPh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