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等13部门日前联合发布《2013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明确继续把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以及收藏品、招商加盟广告作为整治重点,坚决遏制严重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重复发布的现象。
意见指出,严格监管电视购物广告,严厉查处以新闻报道形式和健康资讯节(栏)目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继续加大都市类报纸、省级电视台卫视频道以及地(市)以下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检查力度,加强大型门户网站、视频类网站、网络交易平台、搜索类网站及医药类网站的广告监管监控,及时查处虚假违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