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倩蔚 邓圣耀)昨日,证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近期支付宝“余额宝”业务中部分基金销售支付结算账户未向其备案,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近期,支付宝推出“余额宝”业务,支付宝账户余额可转入“余额宝”,通过合作基金公司前置网络系统,消费者可申购货币市场基金,获取投资收益,并可以货币市场基金进行网络消费。这一产品引起了市场对支付宝违规的质疑声(详见本报21日A23版《支付宝买基金违规?》)。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昨日指出,第三方支付机构支付宝推出的“余额宝”业务中有部分基金销售支付结算账户并未向监管部门备案,也未向监管部门提交监督银行的监督协议,监管部门已于近期要求此类账户补充备案。
据悉,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投资人权益,监管部门已于近期要求支付宝就此次“余额宝”业务所涉及未备案的基金销售支付结算账户限期补充备案,逾期未进行备案的,将根据相应法律规定进行调查处罚。
支付宝昨日在通过官方微博回应表示,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主管部门的相应要求。支付宝强调,余额宝业务不会暂停,并且“余额宝用户的利益会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