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5日,360公司宣布向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北京搜狗科技有限公司的不正当竞争,索赔5000万元;同时,向北京西城人民法院起诉搜狗公司CEO王小川名誉侵权,索赔100万元。
在腾讯宣布4.48亿美元投资搜狗几天后,搜狗以升级输入法和更新词库为由,大规模捆绑搜狗浏览器并诱导用户下载。作为安全软件,360向用户提示搜狗的这种诱导和捆绑安装的行为,帮助用户主动进行浏览器修复,并恢复成用户原来使用的浏览器。在这一过程中,360完全尊重了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同时,360公司帮助用户恢复成原有浏览器的行为,却被搜狗公司CEO王小川称为“篡改默认浏览器,用户主动设置恢复也不生效”,属于严重的诋毁商誉。
搜狗以升级输入法或更新词库的等名义捆绑搜狗浏览器,并屏蔽安全软件的正当防护、导致大量用户电脑处于安全威胁之中,不尊重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不但损害了用户利益,更违反了工信部早在2011年就颁布的第20号令《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该规定明确提出:“互联网信息服务终端软件捆绑其他软件的,应当以显著的方式提示用户,由用户主动选择是否安装或者使用,并提供独立的卸载或者关闭方式,不得附加不合理条件。”
事实上,360公司早在2011年就已经接到用户的各种反馈,反映搜狗公司的这种捆绑行为,360公司按照工信部的相关规定,从2011年开始就对这一行为向用户进行风险提示。
特此,360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搜狗公司及其CEO王小川立即停止不正当行为,赔偿360公司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5100万元,同时在搜狗公司官网首页显著位置,以及《法制日报》等媒体上,连续1个月刊登道歉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