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的功能越来越强大,但带来的安全隐患也越来越大。9月29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对手机软件被预装带来的风险进行了最新报道。调查显示,一些经营企业为提高自己手机软件市场占有率,直接或间接在手机产品中内置大量手机应用软件,不仅给用户带来安全隐患,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同时也违反了工信部相关规定。
目前,360手机助手已首家推出新功能支持卸载手机预装软件,让用户可以自己选择需要保留的软件,受到用户的广泛欢迎。
2013年6月,工信部明确要求手机生产企业不得安装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调用终端通信功能,造成流量耗费,费用损失,信息泄露的软件,然而由于利益链条的存在,部分手机不顾吸费、盗取信息等威胁,游走在工信部禁令边缘,直接或间接在手机产品内置入大量手机应用软件。
将手机应用预装在手机内,生产厂商和代理商由此获得不菲利益。有些厂商还将软件固定在系统内,确保不被删除来保护高级合作者利益。记者调查发现,软件商付费的依据是按照软件的激活量来算,手机用户只要点击一次手机中预装的应用软件,手机软件商就要付给厂家0.8-1元钱,付给代理商的是1-1.5元,付给经销商的价格就变成了1.5-2元。软件商通过这样的方式扩大了软件市场占有率,并从中牟利,受到损害的只有不明真相的用户。
最新相关数据表明,2012年我国智能手机销量已经达到1.5亿左右,利益驱使下,预装软件现象日趋严重,水货手机和山寨机还出现了多次被刷机的现象。这种预装软件用户用不着、关不了、卸不掉备受困扰,水货和山寨手机中的内置软件安全性更难以保证。
对于手机应用软件难卸载、卸载之后难保修的现象,法律专家认为,这已经违反了手机三包相关规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交易权,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极大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