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克多·阿道夫森是瑞典两个“推特警察”之一
近年来,“推特”这种社交媒体日益在瑞典兴起,尤其是在年轻人中间。为了维护“推特”上的秩序,推动社交媒体良性发展,更好地为民众服务,瑞典不久前设立了“推特警察”。那么,瑞典“推特警察”是如何开展工作的呢?近日,瑞典“本地新闻网”记者前往首都斯德哥尔摩南部的索德马尔姆警察分局,采访了瑞典的两名专职“推特警察”。
“推特”内容实用又有趣
维克多·阿道夫森是瑞典全国最先设立的两个“推特警察”之一,今年38岁,从警多年,是个资深警察,以风趣、幽默而著称。另外一个“推特警察”名叫约翰·沙夫斯特拉姆,比阿道夫森年长8岁,是一名犯罪痕迹和指纹专家、分析师。他们两人在“推特”上开设了帐户@YB_Sodermalm,目前的粉丝数接近2万。索德马尔姆区共有10万居民,也就是说,该区约五分之一的民众是两个“推特警察”的粉丝。如果把老人和小孩排除在外的话,这个比例就更高了。
阿道夫森告诉记者,他们的工作分为两部分。一是在警察局值勤,在 “推特”上发布信息,回复粉丝们的各种提问;二是开着警车上街巡逻,现场处理粉丝们在“推特”上提出的各种问题。令两人引以为荣的是,他们发布的“推特”内容非常受人欢迎,经常是当地的“头条新闻”。例如,他们在11月7日发的一条“推特”内容为:“有人大喊大叫,邻居以为出了大事,连忙报警。结果,警方出警后发现,原来是两口子因牙膏问题而发生吵架,并没发展犯罪行为啊。”还有两条“推特”都是提示式内容,分别为:“有人在家里拿着刀、追着人玩……玩得不要过火啊!”、“两口子亲热时动静要小一点啊,不要影响邻居的休息!”
不过,有时由于某种原因,阿道夫森发布的“推特”内容并不准确,例如:“有个犯罪嫌疑人,长得像东欧人,大家小心啊!”又如,“还有一个犯罪嫌疑人,长得像罗马尼亚人。”结果,犯罪嫌疑人是来自非洲的。因此,阿道夫森吸取了教训,在发布“推特”之前再三核实内容的真实性。
“推特”推动警民双向交流
对于两名“推特警察”来说,他们最为重要的职能是:根据“推特”上的内容来引导和控制人群、与社区民众进行交流,甚至挽救人的生命。
“推特警察”沙夫斯特拉姆说,“‘推特’是一个警察和民众进行双向交流的工作,并不是警察单方面向民众发送内容。警察需要与民众进行‘严肃的’交流,而不仅仅开点玩笑。我们在‘推特’上发布的大多是人们关注的内容,如游行示威的时间和地点、警方封闭道路的信息等。”
有时,“推特”上发布的信息还能挽救人的生命。有一次,有个妇女要从宾馆的8层楼上跳下来。有人发现后,立即在“推特”上报了警。“推特警察”看到后,火速协调相关警方前往现场解救,成功地防止了那个妇女自杀。
八成“推特”信息业余时间处理
推特警察帐号上发布的内容反映了当今瑞典警察的工作状况。沙夫斯特拉姆说,“人们现在在公共场合很难见到瑞典警察的身影,不知道他们在干啥。而通过‘推特’,人们能了解警方的工作内容。”
沙夫斯特拉姆说,“我曾从警22年,但刚当‘推特警察’时,还是有点害怕,因为这是全新的工作。我和阿道夫森刚开始上线后,很快在短短几个小时里吸引了1000个粉丝。此时,我们才知道,人们是希望通过‘推特’来倾听、来沟通的。而在过去,瑞典警察显得很神秘,人们对它知之甚少,甚至还有许多误解,如以为我们警察就是穿制服的机器人。但我们开了‘推特’后,就在上面讲述警察的故事、警察的工作、警察的酸甜苦辣,增进了人们对警察的了解。”
阿道夫森说,“对于‘推特警察’来说,没带充电器出勤,犹如一般警察没带枪上街巡逻一样。”他一坐进警车,就把手机联上了车载充电器。行使一路,他与粉丝们分享了两只松鼠在公园里追逐玩耍、抓到了一个非法应招人员和一个偷东西的扒手、处理了一起醉鬼打架事件和一起交通事故、其他警察的巡逻信息等内容。阿道夫森提醒粉丝们:如果看到犯罪分子在作案,最好直接打电话112报警,而不要忙着发‘推特’,因为他们两人不可能一直在网上浏览‘推特’信息。”
阿道夫森透露,他和沙夫斯特拉姆上班时处理的“推特”内容仅占“推特”全部内容的20%,剩下80%的内容都是他俩在业余时间里处理的,一点报酬也没有。不过,他对此并不是太介意,而是很享受,因为他觉得只要索德马尔姆区的居民能从他们的“推特”中受益,那他的工作就是用价值的。
赢得网民理解和赞誉
“推特警察”的出现在瑞典引起了人们的热议。有人对这个特殊岗位还不太理解。阿道夫森说,“有网民经常问:为什么除了你们两人,其他警察不上‘推特’呢?”
但更多网民支持阿道夫森的工作。他们说,有人利用社交媒体从事违法活动,如泄露秘密信息、非法使用商标,非法使用版权、中伤或污蔑他人等,是应该有人管管了。他们建议瑞典其他城市仿效斯德哥尔摩,也设立“推特警察”。
一位刚从澳大利亚移居瑞典的网民说,瑞典“推特警察”使他想起了澳大利亚的“脸谱警察”,他们发的信息内容大多与交通有关,而且措辞风趣。利用社交媒体与民众交流是警察执法的新途径,值得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