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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不正当竞争被喊停 打击互联网“暴力”势在必行

   时间:2013-12-25 17:22:19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2013年12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优酷诉金山猎豹浏览器不正当竞争一案全面胜诉。法院认为:金山猎豹浏览器非法拦截优酷视频贴片广告之行为,侵犯了优酷的合法权益,已形成不正当竞争。判决金山承担优酷的经济损失、合理费用和全部的诉讼费用达人民币30万元,并在金山猎豹浏览器首页对优酷连续公开致歉等。

而针对此次判决,金山猎豹浏览器却在发给媒体的回应中称“法官认可猎豹满足客户需求”,将其非法行为转移到对视频网站合法广告的质疑。事实上,在此案审理过程中,金山提出此项辩解时就已经被法院驳回,判决书中明确认定:“优酷的视频广告属于正当商业模式下所提供的整体服务之一部分,此种广告形式与被行业惯常认定的恶意广告具有本质上的不同。”金山猎豹浏览器利用“满足用户需求”之名,实质通过损害用户和行业内其它企业的合法利益获取自身产品推广,并通过混淆视听的方式掩盖其不法行为。

金山公司称:“全球知名浏览器Chorme也推出了一个名为“Adblock Plus”的去广告插件,屏蔽YouTube上烦人的视频广告、Facebook上的广告。该插件在谷歌官方商店首页重点推荐,获得3万多用户的平均4.52星的高评分”。然而,事实是“Adblock Plus”只是一个由第三方所开发的插件,并不是谷歌开发的。而且2012年,仅仅因浏览器的广告拦截,谷歌就遭受了约8.87亿美元的损失,更是多次提起对“Adblock Plus”的诉讼,甚至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向AdBlock Plu支付了一定费用,以使其广告不被拦截。金山此举不仅反证了猎豹浏览器恶意拦截广告的行为师出无名,该种行为更是属于互联网“暴力”。这对于国内外互联网的发展造成了直接的严重阻碍,间接导致了用户无法获得持续且优质的视频内容体验。

通过该案件的审理和判决结果,可以看到法律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直接否定,金山猎豹浏览器的非法行为具体可以归结为如下三点:

非法行为之一:滥用用户需求,利用用户的行为而达到自身的非法目的。

尽管任何一个互联网产品服务的设计都以用户的合法需求作为导向,但是用户的合法需求应被善意引导,而不能被恶意滥用,更不能以用户的名义为己非法牟利。从此次行为来看,金山猎豹浏览器打着用户需求的牌面,劫持用户来设计侵权的互联网产品服务,直接阻却了用户获得完整网站服务的权利。此举不仅妄顾用户情感,损害用户的合法权益,更是打着满足用户需求的名义,从而达到自身的非法目的。

非法行为之二:妄顾法律行业规范,牺牲同行合法权益来提升自身竞争力的侵权行为。

承上所述,互联网产品服务的设计除了以用户的合法需求为导向外,更需要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互联网的行业规范。任何一个产品服务的功能设计,都需要以合法性作为前提。但如果该功能的设计是以侵犯他方合法权益作为前提的,那么这个行为就属于侵权行为。通过该判决可以看到,金山猎豹浏览器所携带的视频广告拦截功能是以侵犯优酷的合法权益为前提,而且金山还以该非法功能作为其产品服务卖点,这显然是一个极其野蛮的侵权行为。

非法行为之三:把侵权风险转介给无辜的用户,激化用户与网站的矛盾。

从事实来看,金山猎豹浏览器不但携带了非法的视频广告拦截功能,而且长期通过大量的广告宣传去积极诱导用户进行使用,把非法功能的启用“转化”为用户自主开启,是一种把侵权责任风险转介给无辜用户的非法行径。此举除了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外,更是肆意践踏并恶化用户的善意需求,激化用户与网站之间的矛盾。其目的在于利用非法手段占有市场,完全无视用户和行业内其他企业的利益。

对于互联网这个最具潜力的行业来说,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不仅需要依赖法律法规、舆论、道德约束力来规范市场发展环境,在为用户提供产品、科技、服务的便利同时,获得自身合法利益也是其持续发展的根本。而在这个过程中,却出现了若干那些打着“一切为用户”口号实则肆意实施互联网“暴力”的投机者,借助绑架用户意愿为己牟利,这种行为无论对互联网公司长期发展、对整个互联网信誉体系建设、对捍卫法律尊严都具有鲸吞蚕食般的损害,公平诚信的竞争环境还有待于国家立法和执法部门、互联网从业者和广大网民同心协力,共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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