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法国数据保护机构日前向谷歌开出15万欧元罚单。当局称该公司在为期三个月的最后期限内,未能按照当地法律整改其记录并存储用户信息的行为。
法国国家计算和公民自由委员会(CNIL)还裁定,谷歌需要将处罚决定在谷歌法国主页上放置48小时。
此事缘于谷歌在2012年3月实行的新数据收集方案。公司当时将60条隐私政策合为1条,并开始把YouTube、Gmail以及Google+等服务上收集的数据整合起来。
谷歌未给予用户退出此项方案的选择。
CNIL在一份声明中称,“这家公司没有充分向用户告知个人数据被处理的情况,也未向用户告知处理这些数据的目的。”
谷歌法国发言人对媒体表示,公司注意到了这一判决,会考虑将采取何种措施。“在与CNIL的协商过程中,我们已经解释了自己的隐私政策,以及这种政策会如何帮助我们打造简洁有效的服务。”
当谷歌于2012年推出新隐私政策时,西班牙、英国、德国、意大利、以及荷兰都对该公司提出了相似的指控。理由是这项政策不符合当地保护个人用户数据的法规。
CNIL表示,这是该机构有史以来做出的罚金最高的判决,处罚规格是由案件涉及的人数与严重性决定的。
不过,谷歌2012年净利润为107美元。与此相比,欧洲各国对谷歌的处罚简直不值一提。
西班牙的罚金最高限定为100万欧元,而德国的上限则为30万欧元。
尚无法律支持对公司在全欧洲范围内罚款。
今年6月,CNIL称谷歌违反了法国六个省的隐私法,指责其未有“充分”告知法国用户,谷歌如何收集并使用他们的隐私数据。
谷歌则表示,其隐私政策“遵守欧盟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