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央视、各地方电视台以及权威平媒、网媒,纷纷对各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不良行为进行了曝光,广大消费者也纷纷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15日晚间,吉林都市频道新闻栏目曝光了一起用户投诉:一位消费者在美团购买了一个餐饮团单,在餐厅消费之后,剩余饭菜竟然不能打包,美团与商家私自制定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权益,触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记者走访了用户投诉的美团网合作商户“金源阁肥牛”餐厅,餐厅经理称确实发生过拒绝为消费者打包的事件,但已经做出了整改。记者现场拨通美团网另外两家合作餐厅的客服电话,却被明确告知不能打包,原因是在和美团网签订协议时,已经协定不打包、不外带,消费者就餐应以美团网的网页规定为准。随后记者采访了长春地区的其他餐馆,大部分经营者却认为,打包是一种节约的好习惯,希望每位顾客就餐时都适量就餐,餐后打包。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商家以消费者团购为由拒绝为用户提供打包服务是典型的“霸王条款”,严重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消费者可以通过投诉或者法律诉讼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向美团网的霸王条款说“不”。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而美团擅自在网页中设置单方面规定限制消费者打包的行为,毫无疑问已经触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3月16日记者浏览美团网时发现,“仅限堂食,不提供餐前外带及餐后打包”的规定依然大量存在。业界专家表示,团购用户就餐打包的权利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都有明确规定,美团网明确拒绝提供打包服务且知错不改,不但违法,也背离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全民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