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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行网回应《最强大脑》禁令风波:将提请复议

   时间:2014-04-01 16:35:38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日前,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PPTV)向海淀法院申请了临时禁令,要求风行网停止传播江苏卫视已制作播出和即将播出的《最强大脑》综艺节目,理由是其享有《最强大脑》节目2014年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

风行网方面对此事回应媒体,禁令非判决书,不能从禁令的发布来推定风行网必然存在侵权行为。而且在此案相应的《民事裁定书》中也明确说明:“如终审法律文书认定风行公司未构成侵权,风行公司有权就其因暂时停止上述行为而造成的损失向上海聚力公司要求赔偿”。据此,风行网将提请关于《最强大脑》禁令的复议。

对于上述禁令,据相关法律界人士解读,PPTV诉风行网播放《最强大脑》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涉及的禁令属于临时性措施,是指在对案件所涉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具有执行力的终局决定之前,由于案件的具体、特殊的紧急情况而由法院采取的临时性措施。该临时措施是对民事权利的临时救济措施,但不是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也不是民事制裁措施,并非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审判结果,一旦裁判的结果不同于禁令的内容,那么禁令在与判决结果冲突范围内自动失去效力。故不能从禁令的发布来推定风行网必然存在侵权行为。

所谓诉讼禁令,是指司法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责令被申请人实施某种行为或禁止其实施某种行为的诉讼制度,旨在实质争议解决前,避免申请人的权益受损。不过,一旦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不构成侵权,那么,因本禁令造成的损失,则由诉讼禁令申请人承担。

也有法律专家认为,禁令本身就存在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可能性,担保的目的就是在错误禁令发布之后能够全面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因此担保必须是充分而足额的,在酌定其数额时不但应考虑到直接损失,而且要考虑间接损失;不但应预见到有形财产的损失,还应预见到无形财产的损失。据了解,在本案中,PPTV已向海淀法院提交一定数额的担保金,这意味着一旦PPTV在此次诉讼中败诉,其担保金将有可能被用于赔偿因此次禁令给风行网方面造成的损失。

风行网方称,去年8月1日前,风行网即获得授权,可使用江苏卫视在2013年8月1日起至2014年7月31日间所有电视节目的非独家版权,其中包括《非诚勿扰》《最强大脑》等热播综艺节目。去年12月9日,风行网收到江苏卫视《关于解除合同的建议》的邮件,称江苏卫视已与聚力传媒就2014年度江苏卫视节目版权达成独家合作。风行网认为该独家版权签署属无权处分行为。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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