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旗下自媒体矩阵:

法律专家警示:UC应遵循国际规则遵守ROBOTS协议

   时间:2014-05-03 09:12:34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近日,就UC公司侵权抓取百度相关内容这一事件,记者电话咨询了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保君律师。李律师对记者表示,“如果百度所设置的robots.txt文件,未允许UC推出的神马搜索引擎抓取百度网站内容,而神马搜索私自抓取内容,并作为自身内容提供给用户,则严重违背国际通行的行业规则。”

“大家都知道,百度网站设有百度知道、百度经验、百度百科等多个栏目,为网民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作为网站所有者,百度依照互联网行业通行规则,设置了明确的权利声明和技术措施。其他相关浏览器在抓取百度网站上相关信息时,应尊重百度公司的合法权利。”李律师如是说。

李律师所说的robots协议,指的是互联网站所有者使用robots.txt文件,向网络机器人(Web robots)给出网站指令的协议。而作为网站所有者,百度依照互联网行业通行规则,设置了明确的权利声明和技术措施(该权利声明和技术措施是依据国际互联网行业通行规则即ROBOTS协议设置的robots.txt文件),百度所设置的robots.txt文件未允许UC优视推出的神马搜索引擎抓取百度网站内容。

然而戏剧性的是,UC公司在未经百度许可的情况下,仍然擅自抓取百度网页,并在网民点击搜索结果中的百度知道链接时,直接向网民提供非法存储于UC优视服务器中的百度知道快照页面。这一行动显然违反了国际通行的ROBOTS规则,而且很可能会让作为版权方的百度,合法权益受到极大损害。

IT产业著名律师、北京市汉衡律师事务所赵振中律师,也对李保君律师的观点表达了支持。他表示,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公布的《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自律公约》第七条规定,企业在提供搜索引擎服务时,应遵循国际通行的行业惯例与商业规则,遵守机器人协议(ROBOTS协议)。因此,赵律师谈到其他搜索引擎的竞争行为时提示道:“其他搜索引擎应尊重百度公司的合法权益,遵守ROBOTS协议,不得避开百度设置的技术保护措施进行抓取。”

在律师们看来,UC将百度的“羊头”当成自家的”狗肉”在卖,擅自绕过行业准则,干扰、欺骗、误导蒙蔽用户,客观上造成了百度公司网站页面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原意显示在网民面前,使得百度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向网络用户提供服务,在客观上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侵权后果。

 

有业界人士表示,如果像神马搜索这类的搜索引擎,继续不尊重用户、伙伴和对手,无视robots协议而随意抓取其他网站的数据的话,将会让UC优视及阿里集团自身陷入严重的信誉和信任危机。法律往往是道德的最后底线,如果UC优视如果一直无视robots协议,那么面临的不仅仅是滑入道德深渊,更是严厉法律下的无情制裁。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全站最新
热门内容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RSS订阅  |  开放转载  |  滚动资讯  |  争议稿件处理  |  English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