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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V”用户诈骗暴露微博认证漏洞

   时间:2014-05-26 10:46:20 来源:互联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近日,栖霞公安分局破获一起冒充警察实施诈骗案件,嫌疑人张某通过利用网上办的假警官证,以及微博认证的警察身份,骗取别人信任,进而实施诈骗。有关律师认为,此案也提醒微博运营方加强加“V”用户审核,填补认证漏洞。

微博互粉对象认证身份是“刑侦局民警”

市民王小姐家住尧化门,她有一名同学是南京南站的民警。今年3月,王小姐刷微博时看到,自己的这名同学在微博上关注了网名为“Darren蜀黎”的人,点击进去看了一下,该网友自称是南京公安局刑侦局民警,姓张,而且他的身份通过了微博认证。

她发现,“Darren蜀黎”在微博上转发了不少关于公安侦查的文章。后来两人通过微博互粉,接着又加为微信好友。一来二去,两人熟悉了,见了几次面后,张某提出要和王小姐交往。王小姐考虑到张某是警察,工作稳定,条件比较好,就答应下来。

“微博认证民警”以各种理由开口借钱

3月24日,张某联系王小姐称,他要调到检察院工作,单位组织他到北京培训,可他的网银出了问题。王小姐随即向其提供的账号汇款500元。此后,张某又以培训、“电话欠费”等名义,让王小姐给他汇款1000元。

张某屡次开口借钱,王小姐警觉起来。3月底的一天,张某谎称已经上了飞往沈阳的飞机。但王小姐查询得知,当天并没有飞往沈阳的航班。

4月2日下午,王小姐经调查获知,张某微博认证信息是假的,他用这个假身份已经骗了好几个人,立即报警。4天后,尧化门派出所民警在秦淮区将张某抓捕归案。民警调查发现,张某以前曾因使用假警官证被中央门派出所行政拘留。据张某交代,他利用“警察”身份先后与4名女子交往,骗取了3万元现金。此外,他还以接受他人委托,帮别人“解决”事情为由,诈骗得款2万元。

警惕“加V”用户利用假身份骗钱

民警调查显示,张某的真实身份是南京一家酒店销售员。张某表示,他在网上做了张南京市公安局的假警官证。去年10月,他向某微博后台上传了一张警官证照片,并把自己的资料认证信息改为南京市公安局刑侦局民警,没想到竟通过了认证。

假警官证为何能通过微博认证?记者了解到,目前个人认证确认来源包括本人相关材料证明或其他认证用户的证明。一般来说,满足以下条件即可申请认证用户:有清晰头像、绑定手机以及关注数、粉丝数达到一定数量。有的微博运营方甚至不需要用户上传身份证信息,即可认证为真实用户。

“微博认证用户利用假身份诈骗,为微博认证敲响了警钟。”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徐骏表示,用户使用假信息竟然通过认证,说明运营方审核不严,对网友受骗应承担一定过失。微博运营方应加强审核把关,减少类似现象出现。同时,广大网民也应提高警惕,不要迷信所谓的加“V”用户身份。

本报通讯员 苏宫新 栖文轩

本报记者 周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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