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广东移动宣布,即日起在全国首推 “流量转赠”新服务。这意味着,“流量不清零”终有破冰举动。
广东移动总经理钟天华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回答记者对其“流量清零”条款的质疑时,提出“鸡腿论”对抗(意指流量包就如肯德鸡的“全家桶”里的鸡腿,买了不能退。),引来舆论的广泛关注。随后,3月15日,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各地消协纷纷举办“流量清零”问题座谈会,对三大电信运营商施以压力。进入5月后,更是不断有虚拟运营商“放号”,而“流量不清零”几成标配。
在多重压力之下,中国移动各地分公司纷纷推出不同的新流量服务模式,如打破包月制、流量分享等,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亦有类似动作。
广东省消委会工作人员龚某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今年初广东消委在广州、深圳两地开展“手机上网消费满意度调查”发现,“消费者对广东省目前的通讯服务满意度普遍不高,而‘套餐流量剩余部分按月清零’为不满意人数最多项目。”今年3月25日,广东省消委会向三大传统运营商发出预警:通讯服务已成消费矛盾比较集中的行业。
在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看来,新《消法》强有力地打击了 “霸王条款”。“只要涉及商家自我免责、商家自我赋权、剥夺消费者核心权益、权利义务不对等这四条中的一条,就可以视作不正义”。
记者注意到,新《消法》刚一生效,各地消协、工商部门便快速展开行动,就手机上网“流量清零”问题对三大传统运营商采取行政动作。
河南省消协对三大运营商下发劝谕函,第一条即提出“上网流量与话费单方设置使用期限”问题。河南移动则在复函中回应,“消费者的流量将由当月清零改为一个季度或者半年结算一次”。
宁夏工商部门向三大电信运营商提出四项行政建议,均与流量有关,涉及流量的期限明示、用量查询、计费方式、包月时限延长等方面。对此,宁夏移动回应,6月起降低流量套餐外单价,并推出流量季包、半年包等,7月起提供“流量分享”服务。
广东省消委会则明确提出要求取消“流量清零”,并将“按季度清零、半年清零及年度清零”等视作最终“流量不清零”的过渡。
值得注意的是,广东移动此次推出的“流量转赠”尚需每月5元的服务费。在刘俊海看来,广东移动近日一系列的新流量套餐是对消费者的妥协,算是一大进步。但他认为,“不仅要纵向比,还要横向比,5元这笔费用也还是应该免掉,运营商并没有提供新的服务,消费者对其财产有自行处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