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科技综合报道】7月28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对360诉百度手机助手下载推广模式案进行了一审判决。法院认定百度在应用市场中推荐百度手机助手、下载软件时先下载百度手机助手这一模式合法合规,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驳回奇虎360公司针对该行为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用户通过百度搜索360产品时,百度会推荐用户下载百度手机助手,并在用户自主确认后通过先下载百度手机助手实现360软件的下载安装,以便于用户更方便快捷地下载和管理应用。360认为这一过程有不正当竞争之嫌。
百度手机助手被安装到手机是行业通用做法,所涉及的技术是便利用户的中立技术,且此行为面向所有应用资源,不只针对奇虎360公司的软件。而且百度手机助手在下载前对用户进行了充分的提示,整个过程中用户有充分的选择权。法院一审判决认为,相比较360手机助手软件的下载安装过程,百度手机助手软件向用户所做的提示等更加充分,不存在360所称不正当竞争行为。
业内人士认为,用户安装百度手机助手后,通过百度移动应用平台直接安装第三方软件,可以直接调用百度手机助手实现应用安装,这表明百度手机助手软件下载安装的前置必要性,法院的判决充分考虑到用户需求和行业通行法则,使用户可以获取更多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