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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被阿里注册,是不正当竞争吗?

   时间:2014-11-04 11:16:14 来源:红网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11月11日即将来临,电商之间的激烈竞争在当下的备战阶段就已擦枪走火。不过,本次提前打响的战斗与争夺客户并无直接关系,而是“以法律的名义”。阿里巴巴与京东等电商的商标权之争,已连续上演几日。如今,京东一度满屏的“双十一”字样已被改成了“11.11”。

“双十一”被阿里注册,是不正当竞争吗?红辣椒评论作者互动平台—时评聊吧论坛设置“时论锋会”辩论帖,红辣椒评论作者及广大网民纷纷发表观点。感谢各位作者及广大网友的支持与热情参与。经红辣椒评论编辑整理,主要观点如下:

正方:“光棍节”并不是阿里所创造的,“双十一”网购狂欢也是所有网民和电商的节日,如今阿里巴巴注册“双十一”商标,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

沉默的teux:

阿里的垄断做法在商业竞争里其实无可厚非,但是这似乎并不影响对其社会价值的质疑,一边以“惠及消费者”为名搞“双十一”,一边将此作为垄断市场的“特权”,显然自打耳光。

白峰:

即便是阿里对双十一进行了注册,其也并非是商标,也并非是一种文化,只能是一种称谓而已,那么说谁称乎双十一都不违规,也不犯法,更不可能涉嫌侵权。如果阿里觉得其他人使用双十一侵权了,那么其没有注册双十一这个名牌的商品,而是店名,或者说是宣传语。那么那些消费者也不敢说双十一了,即便是购物也不敢上双十一,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反方:“双十一”购物节是阿里首先发起的,注册商标是正当竞争,更是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的体现。

洞庭小麻鹊:

我才不管谁注册了,爱谁谁,只要能让我买到物美价廉的好东西就行,大家说是这个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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