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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金所海外维权初获胜利 苹果已下架假冒APP产品

   时间:2014-11-14 09:03:05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闹得沸沸扬扬的陆金所起诉苹果公司侵权一事,暂以苹果主动下架假冒陆金所APP产品告一段落。昨日(11月13日),陆金所相关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现在还没有决定是否继续起诉苹果公司。

近日,国内规模最大的P2P平台平安陆金所开始了海外维权之路。11月8日,陆金所在美国当地法院递交了起诉状和证据,正式起诉苹果公司,指控苹果公司涉嫌虚假陈述、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以及不公平商业行为等。

事实上,这并不是苹果公司第一次因为APP问题吃官司。有律师表示,苹果公司应当成为APPStore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主体。

此前多次与苹果交涉无果

昨晚,陆金所对外发布公告表示,陆金所已收到了苹果公司的正式回应,已主动下架了该款假冒陆金所的应用。

公告称,今年8月,陆金所在日常安全监控中发现苹果APPStore中存在冒用陆金所品牌及页面设计的手机客户端应用,可能会误导陆金所用户。为了保护陆金所用户利益,陆金所在第一时间即发出提示公告,启动防护措施,积极与苹果公司进行交涉,并于11月初向美国北加州旧金山地区法院提请诉讼。

“近日,我们收到了苹果公司的正式回应,已主动下架了该款假冒陆金所的应用。经核查,苹果APPStore中现已搜索不到该APP。我们对苹果公司及时纠正错误的行为表示欢迎。”上述公告表示。

前述陆金所人士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现在还没有决定是否继续起诉苹果公司。此前,陆金所方面表示,国内企业应该更加积极地海外维权,保护自身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勇于肩负起防止消费者因欺诈受损的社会责任,维护市场秩序。

今年8月初,陆金所在官方网站中发布《申明公告》提醒投资者,避免投资者上当受骗。

此后8月至9月间,陆金所多次发函给苹果APPStore法务部门。不过,苹果公司的回复是拒绝下架,仅建议陆金所与假冒APP的开发者自行协商。在联系该山寨应用的开发者未果后,陆金所向苹果公司发送了多封邮件,要求将该应用下架,但两个多月的时间过去,苹果公司表示申请已收到,却没有下架该APP,不明就里的客户仍在下载使用。

随后,陆金所通过在美国的律师发函给苹果公司总部。11月8日,陆金所在美国当地法院递交了起诉状和证据,正式起诉苹果公司,指控苹果公司涉嫌虚假陈述、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以及不公平商业行为等。

海外维权难度较大

据了解,此前苹果应用商店多次出现假冒APP的情况。今年5月,苹果应用商店曾出现假冒德邦物流的APP。有业内人士指出,在APPStore上线APP,如果开发申请者为企业法人,则必须提供一套企业法人证件。如果是个人,那就相对简单,也易出现可钻的漏洞。

上海知名电子商务企业 “为为网”在苹果APPStore应用商店内遭山寨APP“占坑”。“为为网”多次向苹果公司提出异议,要求删除、下架已存在的山寨“为为网”应用程序,但被对方拒绝。为此,为为网开发商上海民营企业易饰嘉公司以注册商标“为为网”遭受侵权,将美国苹果公司和山寨软件的开发者一同告上法庭,索赔1亿元。

“无论维权成本有多高,此次必须坚持维护自身利益。”陆金所此前表示,由于苹果应用商店的运营主体是美国苹果公司,苹果在中国的分公司无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类诉讼往往演变为国际诉讼。事实上,在苹果应用商店中,盗版书籍、影视作品或包含这些内容的应用程序正被大肆下载,一些中国公司和著作权人出于维权目的,也选择与苹果公司对簿公堂,但结果不尽如人意。

某资深律师告诉记者,陆金所一案中,开发者未经过陆金所授权使用商标和商号的情况下山寨其APP应用,涉嫌侵权。不过,陆金所起诉苹果海外维权,涉及到法律管辖问题,审判和执行都在海外完成,难度较大。对苹果公司来说,其应用商店如果不只是提供一个平台,就不能免责。

“苹果公司收到陆金所发函后不但长时间内拒绝删除,反而要求陆金所直接与‘陆金所APP’的开发商联系,已经符合了《侵权责任法》第36条中所列的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应该承担相应的连带侵权责任。”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若剑认为。

据陆金所介绍,该案件除了涉及苹果公司外,其始作俑者是个名为 “zihanliu”的APP开发商。该“zihanliu”也是“宜动中国”的开发者之一,用“宜动中国”的关键词在苹果公司的APPStore中搜索,可以发现该开发商还有多款APP应用,如“苏富比APP”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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