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刚刚过去,消费者就遭遇了”退货难”。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尽管新消法中已经确定了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面临诸多障碍。
20日,上海市人大通过修改《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决定,“七天无理由退货”明确纳入地方立法。畅通无理由退货还要过几道坎?
天猫预售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引争议,网购退货仍面临三大困难
今年“双十一”是新消法实施后首个大型购物节。记者采访发现,现在消费者退货难总体好转,但退货难的情况仍然存在。记者从上海市消保委了解到,截至17日,“双十一”的投诉量已经超过去年两成,退货是投诉“重灾区”之一。
今年“双十一”首次打出“国际化”的口号,但是海外代购商品退货却很困难。在北京朝阳区工作的何燕告诉记者,“我买了件海外代购的店家的包,拿到后就发现脱线了。对方还不愿意退,因为海外代购退货成本实在太高,一单平均邮费都在百元上下。”
有些商家提出的退货附加要求让消费者很为难。在上海工作的程洁告诉记者,“双十一”买了款防晒霜,由于我常用专柜货,所以一用就知道是假货。但店家不承认,而且还说商品包装被拆过了,所以不给退。
在上海工作的韦妮也告诉记者,“双十一”买了一件衣服,但其中一个袖子上有明显的质量问题,想要退货时,卖家说要出示“快递签收时物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但现在快递基本都寄放在门卫,快递小哥早就不知道哪去了,“我怎么出示这个证明呢?”
此外,今年“双十一”争议最大的,还是天猫预售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上海市民张梦“双十一”买了一款行车记录仪,使用时发现很不方便。但天猫认为这款产品属于预售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所以就只能继续忍着用。
“退货难”多因法律“空子”大,法规细化非常必要
现在“退货难”多数因为法律不够细化,这自然给很多争议留下了空间。因此,地方法规适当的细化就显得非常必要。
在上海的新消保条例中,就针对拆包装、预售等情况做出了规定:除了新消法中明确列出的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四类商品,经营者应当通过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并设置提示程序,采取措施或者技术手段,供消费者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