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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打破P2P“刚性兑付”无法一蹴而就

   时间:2014-12-02 10:17:40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编辑:星辉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监管层从默许P2P发展的一开始就夹杂着借P2P违约打破中国债务市场“刚性兑付”的“私心”。二十余年来,股票市场的跌宕起伏已经初步培育了股民风险自担的意识,但债务市场的投资人教育仍不成功,“刚性兑付”成为束缚中国债务市场发展的魔咒。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博士后 陈文

打破P2P“刚性兑付”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实现的。长期看,打破“刚性兑付”需要规范P2P平台的自身行为,确保借款人与借款项目真实存在,项目的还款源与抵质押物真实有效,积极努力地充分披露借款人的违约风险。在投资人能够有效衡量投资项目的收益与风险的前提下,投资人才有可能实现风险自担。

监管层从默许P2P发展的一开始就夹杂着借P2P违约打破中国债务市场“刚性兑付”的“私心”。二十余年来,股票市场的跌宕起伏已经初步培育了股民风险自担的意识,但债务市场的投资人教育仍不成功,“刚性兑付”成为束缚中国债务市场发展的魔咒。监管层之所以迟迟不愿推出对P2P的监管,某种程度上也是为了避免为P2P平台提供监管“背书”与“增信”,让P2P行业更多经历市场的洗牌。

贷帮网:拒绝“兜底”引热议

2014年5月,业内知名的p2p平台贷帮网(以下简称“贷帮”)发生借款逾期事件,规模达1280万。贷帮拒绝为逾期资金兜底近期经由媒体报道,在业内引发热议。这是因为,先前的P2P平台对于项目逾期,或者进行兜底,如果兜底兜不住,就被迫跑路;贷帮一不兜底,二不跑路,坚持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走出了自己的风格。

在此之前,由于平台兜底的普遍性,P2P投资人关注的风险主要是平台风险而非项目风险。今年7月红岭创投对1亿坏账的兜底处理,更强化了投资人重平台轻项目的意识。这次同样面临巨额坏账问题,贷帮选择了不兜底,对于P2P投资人的风险教育具有一定意义,但其行为是否能够提升到里程碑式的意义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贷帮陷入千万坏账风波揭示了现今的P2P平台在发展模式选择上所处的困局。国内P2P最先源起之时主打平均授信10万左右的小额信贷,正如贷帮在2008年成立之初给自己的定位:专注于农村小额信贷项目。但开展小额信贷业务的P2P很难实现盈利,国内纯信用无抵押小额信贷的坏账率平均在十几个百分点,平台给投资人的年化回报在十几个百分点,除此之外,平台运营成本占贷款余额十几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实际放贷利率至少得在年化40个百分点左右,平台才能实现盈亏平衡。用贷帮创始人尹飞自己的话来说,那些年耕耘农村信贷市场烧的都是自己的钱和自己借来的钱。

从2013年开始,贷帮尝试转型与小贷、担保公司合作,日益偏向大额融资项目。很不幸,没多久就碰上本次的踩雷事件,出事的“前海租赁”正是贷帮网新模式下合作的第二家机构。P2P平台依托线下合作的第三方担保机构开展业务,一是为了降低平台的运营成本,二是为了转嫁信贷风险。但实际结果是,运营成本是降低了,但信贷风险不但没有成功转嫁,反倒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加剧而加大了。贷帮声称前海租赁提供了虚假信息,部分透露出依托第三方担保机构开展业务的P2P平台事前风控能力较弱的现实。当前海租赁项目逾期出现时,就该不该兜底问题,贷帮陷入商业道德和市场原则的矛盾中。

尽管面临行业内外强大的舆论压力,尹飞坚持不兜底,大有要做推动行业理性发展的殉道者的姿态。笔者很欣赏尹飞的勇气与信念,但也认为尹飞这一牺牲在目前来看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国内P2P的“刚性兑付”一时难以打破。

“兜底”不合理,一时难转变

对于P2P平台的兜底行为,笔者的具体观点如下:

第一,国内P2P平台的兜底行为并不合理。国外也有兜底的平台,例如最早成立的Zopa平台,但其给投资人的年化回报只有4%(三年期债权)到5.1%(五年期债权)左右,相比国内P2P行业平均18个百分点的年化收益率,要低得很多。而Lending Club等纯粹平台虽然提供给投资人的名义年化回报率超过20个百分点,但要求投资者自行承担项目的违约风险。Lending Club上的项目坏账率大约在15个百分点,投资人通过充分的分散投资,有望获取的预期回报率为8%。

反观国内P2P平台,一方面提供动辄十几个百分点的年化收益率,另一方面则提供项目违约风险兜底,从情理上无法理解。P2P债权本身就是高收益率、高违约率的债权项目,不应该享受“刚性兑付”,投资者在分享高收益的同时必然承担高风险,难以想象一个有效的金融市场中会存在动辄十七八个百分点的无风险投资机会。P2P平台对带有垃圾债券性质的P2P债权项目采取“刚性兑付”只是将风险暴露推后,而非降低风险。平台之所以能够提供兜底在于新投入的平台资金足以覆盖平台先前的坏账损失,但一旦平台新投入资金的增长速度下滑,平台的兜底能力就会丧失,违约风险将集中暴露,平台只能选择“跑路”。从中国P2P网络借贷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看,“刚性兑付”必须打破。

第二,平台兜底是国内P2P平台不得不走的一步险棋。P2P“刚性兑付”的打破既有赖于投资者风险自担意识的增强,也有赖于项目违约风险的充分揭示。目前中国债权项目的违约仍不时会造成群体性事件,突出反映出投资人债权项目风险自担意识的薄弱,平台兜底正是适应国情的一种无奈选择。同时需要强调的是,投资者风险自担意识的培育需要以项目违约风险的充分揭示为前提,而国内P2P在项目违约风险充分揭示方面还需要走很长一段路。

在个人征信体系尚未建立、基于大数据的风控仍处于概念炒作的大背景下,P2P平台自身尚且难以有效充分地获取借款人的信用信息,投资者更是无从判断借款人的违约风险。良莠不齐的P2P行业中,有些平台实际上是自融平台,借款人信息完全是捏造出来的,让投资人自行承担平台自融项目的违约风险没有任何道理;更多平台即使提供的借款项目是真实存在的,但项目信息却是篡改过的,尤其是拆标行为的大量存在,造成平台放贷端和融资端严重期限错配,投资人的回款安全与平台的流动性高度绑定。在投资人缺乏渠道衡量借款项目违约风险的背景下,片面强调投资人风险自担,绝对不是平台负责的做法。

第三,打破P2P“刚性兑付”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实现的。长期看,打破“刚性兑付”需要规范P2P平台的自身行为,确保借款人与借款项目真实存在,项目的还款源与抵质押物真实有效,积极努力地充分披露借款人的违约风险。在投资人能够有效衡量投资项目收益与风险的前提下,投资人才有可能实现风险自担。

考虑到散户投资人识别平台与项目的能力有限且信息搜索的成本过高,笔者认为可以考虑在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成立P2P投资基金,以机构投资者替代散户投资者对P2P平台上的项目进行投资,个人通过P2P投资基金参与P2P理财。机构投资者在识别平台与项目方面具备规模经济,有效地降低单位投资成本,同时由于机构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更强,能够借助其专业的投资技能有效地衡量项目的投资收益与风险,促使P2P行业的去平台担保化,最终打破P2P的“刚性兑付”,改善整个P2P行业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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